附件:
22105
[flash]http://static.video.qq.com/TPout.swf?auto=1&vid=k0016v98fg5[/flash]
我们支持相声重拾讽刺,为何不支持小品偶尔调侃呢?难道艺术形象只能歌颂不能鞭笞,只能礼赞不能揶揄?
[p=null, 2, left]央视春晚又“惹事”了,这次被安插的罪名是“性别歧视”。有网友称:“春晚歧视女性真叫一个全面:从外貌歧视(矮的胖的)就业歧视(女领导靠性上位)到剩女歧视(POLICE叔叔操心四十岁嫁不出去)再到整个对女性认知的歧视(二十块就领走的二手货,跟矬男在一起最伟大)……”[/p][p=null, 2, left]不知道央视春晚剧组对这顶大帽子,是敬谢不敏还是不屑一顾,作为一名普通观众,笔者倒觉得质疑者未免小题大做,如果不是玻璃心,奉行弱者心态,太敏感了,就是故意“消费”春晚,刻意制造话题。[/p][p=null, 2, left]那些认为春晚歧视女性的人,实是犯了两个概念性错误。[/p][p=null, 2, left]其一,将作品塑造的艺术形象与作品的价值取向等同。任何文艺作品都可以塑造负面形象,这个负面形象可能歧视胖子、歧视矮子,难道说这个负面形象的价值立场就是该作品的价值立场?以小品《车站奇遇》为例,“毒舌”蔡明一再拿潘长江的身高说事,“蔡明”确实可憎,但“蔡明”只是艺术形象,并不代表生活中的蔡明就是如此刻薄,也不代表《车站奇遇》就是宣扬歧视矮个子的病态价值观。[/p][p=null, 2, left]其二,将作品塑造的艺术形象等同于春晚的价值坐标。由贾玲、沙溢、李菁、瞿颖等人表演的《喜乐街》,因调侃“女神”和“女汉子”,被指是嘲笑剩女和胖子。且不说这只是调侃,绝非嘲笑,即便确有歧视之嫌,也不应据此认定春晚搞歧视。如果将自我解嘲理解为嘲笑,将戏谑指为嘲讽,甚至将作品中的“坏人”形象等于春晚这个舞台的立场,无疑很可笑也很荒唐。[/p][p=null, 2, left]其实,美国一些脱口秀也常拿胖子开玩笑,一些电影作品也涉嫌“歧视”弱势群体,不过所谓的歧视多只是调侃,并无多少恶意。再比如,被誉为日版“丑女大翻身”的日本电影《神奈大成功》,女主角神奈因相貌丑,常被人讥笑,以至不得不整容。但我们能说《神奈大成功》歧视丑女,甚至上升为日本电影界歧视女性吗?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调侃胖子,调侃剩女,但多数时候只是开玩笑。当然,现实中确有人歧视女性,如果承认这一点,就应该宽容乃至尊重艺术作品塑造歧视女性的艺术形象,而不必耿耿于怀,甚至夸张地抵制。[/p][p=null, 2, left]每个人都有玻璃心的权利,但如果每个群体都叫嚷抵制,恐怕艺术形象就没法塑造、艺术作品便没法存在了。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师胜杰说过,“相声本身是讽刺的艺术,但现在相声创作不敢讽刺,否则就会上纲上线,对号入座。你讽刺一个处长,全国所有的处长都不干了,这就更别提局长了……”我们支持相声重拾讽刺,为何不支持小品偶尔调侃呢?难道艺术形象只能歌颂不能鞭笞,只能礼赞不能揶揄?[/p]
声明:
遵循 CC 4.0 BY-SA 版权协议,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