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1日10:28 中国新闻网[float=right][float=left]34[/float][float=left]分享减小字体[/float][/flo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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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color=rgb(245, 241, 241)][float=left][float=left]play[backcolor=rgb(0, 0, 0)]喀什群众搜捕暴恐分子[/back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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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at=left]play[backcolor=rgb(0, 0, 0)]新疆大毛拉遇害案宣判[/back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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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召开严打暴恐犯罪宣判大会,依法对22名涉暴恐的犯罪分子一审公开宣判。 令治清 摄
喀什市人民法院表示,此次公开一审宣判的罪犯分为三类:一是被群众称为“野阿訇”的非法讲经人员,二是已被撤免宗教职务、仍然在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三是在职违法犯罪的宗教人士。上述人员分别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传播犯罪方法罪和强奸罪等;22名犯罪分子被一审判处5年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中新网喀什11月11日电 (令治清)10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召开严打暴恐犯罪宣判大会,依法对22名涉暴恐的犯罪分子一审公开宣判。
公判大会后,喀什市委副书记、市长艾尼瓦尔·吐尔逊说,近年来,一些地方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加剧,各种彰显宗教极端思想的主张、行为等充斥乡村街头,严重影响了群众思想,妨碍了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此次公判是一次严厉打击涉宗教领域暴恐犯罪的重大举措,也是一次活生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大会。(完)
(原标题:新疆喀什依法对22名涉暴恐犯罪分子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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