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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广网报道,截至目前,结合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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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裸官”管理监督,中组部今年2月制定印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俗称“裸官”),不得在党政机关的领导成员岗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岗位,以及涉及军事、外交、国家安全、机要等重要岗位任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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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限入性岗位任职的“裸官”,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一进行谈心谈话,坚持做到把认识谈深、把政策谈明、把思想谈通、把选择谈定,或由其配偶(没有配偶的由其子女)主动放弃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和长期居留许可,或调整其现岗位。不服从组织调整、交流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下一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将按照中央要求,对“裸官”任职岗位进行常态化管理,实行正常报告调整制度;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领导干部隐瞒“裸官”身份不报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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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裸体,泛指配偶和子女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官员。“裸官”现象在官场早已暗中流行。官员们大权在握,炙手可热之时,将妻儿全部移民海外,既便于将腐败所得转移出境,又为自己腐败行为一旦暴露留好后路。即使不慎“翻船”、外逃又未成功,一人“受过”,也可保得家人安全富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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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官”泛滥毫无疑问是官场腐败的必然产物,中国官场“裸官”泛滥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直到今天,究竟有多少“裸官”混迹于官场?特别是副处级以上的“裸官”究竟有多少?据说中纪委、中组部曾多次登记汇总,虽然尚未对外公布具体统计情况,但对官员“裸没裸”大体上应该有所了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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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公开提出“裸官”问题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央党校教授林喆曾表示,从1995年至2005年,全国共有118万“裸官”。中国社科院在2012年的《法治蓝皮书》中指出,46.7%的公务员认为他们的子女可以拥有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其中县处级以上的官员超过50%。这大概就是中国“裸官”泛滥的庞大基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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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认为,如果“官”的定义专指公务员或处级以上官员,100多万的“裸官”人数比较符合实际情况。但如果以“吃财政饭”的人为基数,中国的官员有7千多万,“裸官”的人数肯定远远不止100多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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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蓝皮书》中的“裸官”监管调研报告称,“裸官是贪污腐败高发人群,尽管早在1997年,中央就把‘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事项之一,近年来,对配偶子女均已转移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的管理不断加强,但是,监管方式多是内部形式,裸官治理已经成为反腐败的软肋。”《法治蓝皮书》建议,所有处级以上公职人员配偶及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允许公众查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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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官”由于其配偶和子女在国外,客观上很容易产生腐败的动机和腐败空间。官员配偶和子女在国外消费需要提供资金腐败,“裸官”没有后顾之忧,腐败会更加肆无忌惮。“裸官”也更容易通过家属向海外转移非法所得,一旦东窗事发或“金盆洗手”,就可以逃之矢矢享受荣华富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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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裸官”丑闻常常见诸报端。包括原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高严、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以及原福建省工商局长周金伙等。特别是被媒体称为“中国高速列车技术奠基人”张曙光,身为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其妻子和孩子也一直生活在美国,并拥有多幢豪宅和数额惊人的存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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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出事”的官员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特点:早已把妻儿送往海外,之所以将妻儿送往海外,不外乎想让子女接受正常的教育抑或给自已留一条后路,“裸官”留在国内不择手段疯狂敛财,然而再将钱财转移出去,一些裸官家属甚至早己入了外国国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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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官员都要公开家庭成员和财产信息,如果配偶子女都是外籍身份,根本不可能参选,更不可能从政。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我们却培养了如此之多的“裸官”!如果让这些“裸官”来决定中国的命运,掌控中国的资源,分配中国的财富,岂不是咄咄怪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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