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孩替男友坐牢10个月 出狱后反悔
楚天都市报讯 据《华商报》报道,17岁的陕西洋县女孩向义英,非常后悔去年那场交通事故后为男友顶罪的做法。那样做给她换来了10个月的刑期和44万元的对外赔偿。出狱后,她开始为自己申冤。如今,男友因涉嫌交通肇事已被刑拘。
女孩被判10个月赔44万
生于1997年的向义英,是洋县磨子桥镇人。她的男友叶红利,是生于1995年的洋县槐树关镇人。叶红利的父亲是槐树关镇双庙村村主任。
2013年10月23日晚,时年16岁的向义英和时年18岁的叶红利骑着电动
车在洋县县城撞倒女子唐某,两天后,唐某死亡。
今年4月,洋县法院判决向义英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向死者家人赔付共计441645.02元。
出事时男友还在缓刑期
今年8月15日向义英出狱后,向交警队、法院申诉:出事时,骑车的不是她,而是叶红利。而这时,叶红利已经不是她的男友。“出事后,他(叶红利)和家人给我说,我不满18岁,不用负刑事责任,就让我告诉交警队,是我骑的电动车。”向义英说。“出事时,叶红利还因为抢劫处于缓刑期间,因此他不敢说是他骑车。”向义英说,那时,叶红利和家人还承诺,会等她出狱,帮她还钱。“可我出狱后,他们反悔,还提出分手。”
男子被拘 原责任认定撤销
12月23日晚,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叶红利以涉嫌交通肇事刑拘。
昨日,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在12月25日,已经给向义英下达了去年那场事故的责任认定书,认定死者唐某和向义英无责任,事发时驾驶电动车的叶红利负事故全部责任。对原来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予以撤销。
交警部门重新认定叶红利骑车的证据,包括叶红利和向义英互发的短信。短信里有“向义英替叶红利顶罪”字样。
警方证实,事发时,已满18岁的叶红利,因抢劫处于缓刑期间。
当时她一口咬定是自己驾车
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交通事故发生后在讯问、录口供时,向义英都坚称事发时是自己骑电动车,叶红利坐在后座。而单独对两人的讯问,两人的回答也都是向义英骑车。“她出狱后,告诉我们其实不是她骑车,是叶红利。”负责人说,这让他们很吃惊,于是重新调查。经过细致调查,叶红利承认当时并不是向义英骑车,而是他自己。
能否得到赔偿要看规定
昨日下午,洋县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称,如果公安机关等有明确确凿的证据证明骑车人并非向义英,那将会按照监督判决的流程,撤销对向义英10个月刑期和44万元赔偿。“至于她是否会得到国家赔偿,这个要看规定。”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范钦认为,“此事中,这个女孩很有可能涉嫌包庇。”
记者获悉,洋县警方已经按涉嫌包庇对向义英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