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警方通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监狱警察 2015-1-7 907

[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兰州警方通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涉案2.4亿元[/backcolor]
[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2015年01月07日17:57 新华网[/backcolor]
  新华网兰州1月7日电(记者黄文新、王博) 1月7日,兰州警方通报了甘肃弘泰集团旗下10家投资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侦办情况。截至1月6日,该案的登记受害群众已达3300余人,涉案金额2.4亿元。
  兰州警方介绍,这是当地目前最大的一起投资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4年12月24日,有群众报案称,甘肃金盛昌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无法兑现群众投资款,且涉及人员众多,数额巨大。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自2012年初开始,包括甘肃金盛昌投资公司在内的甘肃弘泰集团旗下10家投资公司,采取向群众发放传单、在报纸刊登不实广告的方式,以期限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承诺14.4%至20.8%不等的高额利率为诱饵,拉拢群众签订《委托投资管理协议》,诈骗钱财。
  为进一步达到欺骗群众的目的,2014年8月,张某等人在兰州私自收购了甘肃亿佳信用担保股份公司进行诈骗。
  目前,兰州警方已将甘肃弘泰集团旗下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甘肃金盛昌投资公司法人代表陈某、经理卫某等23人抓获,除1人取保候审外,其他人均已刑事拘留。
编辑: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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