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国企发公函为受贿职工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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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一国企的做法在当地司法界引发强烈争议。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是陕西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正厅级。该单位基建办工作人员张某某、冯某某、侯某、张某,因分别收受承包单位数万元贿赂款,被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立案侦查。2014年7月,4人被起诉至碑林区法院。审理期间,碑林区法院收到了该公司发来的公函,建议给予该四人改过自新的机会。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不好拒绝,就将该求情函归入案卷备查,“对单位的意见,法院只是酌情考虑。”(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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