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副县级官员被指强奸女团委书记 官方回应

好警察 2015-2-7 1033





“事发现场”



[p=24, null, left]事发后,汪某被拉扯[/p][p=24, null, left]5日,一则举报湖南省衡山县副县级干部汪灿的网帖在网上引发关注。该网帖称,汪灿趁其下属、团县委书记李某酒醉,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p][p=24, null, left]举报:“副县长”在公内强奸女下属[/p][p=24, null, left]该网帖名为《实名举报湖南省衡山县副县长汪某强奸女下属》。举报人陈颜登自称衡山县公安局民警,实名举报“衡山县副县长”汪灿强奸女下属李某。李某是他的妻子,1984年生,历任衡山县沙泉乡妇女主任、团县委书记。汪灿1968年生,历任衡山县计生局副局长、沙泉乡书记、副县长。[/p][p=24, null, left]陈颜登在网帖中称,2月4日,妻子李某搭汪灿的公车去赴曾在沙泉乡工作的前同事的饭局;席间,汪灿等人劝李某喝下大量米酒;席毕,汪灿将醉得不省人事的李某送至李某家楼下后,支走司机,并在车后排脱去李某的裤子,“趁其醉酒无力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陈颜登说,当时他刚好下楼散步,目睹这一幕。他喝令汪将车门打开,但汪立即将车门反锁,趁机在里面穿裤子。于是他捡起砖块砸开玻璃,强行将车门打开。[/p][p=24, null, left]网帖还附多张疑似事发现场照片,一男子被人揪住上衣,嘴角带血;另一张照片显示,轿车后排坐着一名女子,垂着头,左后门车窗明显被砸烂。[/p][p=24, null, left]陈颜登表示,自己已被确诊为鼻咽癌晚期,此事加剧了他的病情,“请求公安机关迅速立案追究汪灿刑事责任,请求组织开除汪灿的一切党内外职务。”[/p][p=24, null, left]回应:市县两级纪委已介入调查[/p][p=24, null, left]华商报记者在衡山县政府官网查询发现,该县公布的8名副县长中并没有汪灿的名字。不过,近几年多篇关于汪灿的公开报道中,汪灿的称谓为“衡山县领导”或“县政府副县级干部”。在该县《2013年县级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和项目责任表》中,汪灿作为责任领导之一,负责黄花新区建设续建项目。[/p][p=24, null, left]衡山县政府公布的文件显示,县公安局陈颜登曾被评为2009年度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先进个人;衡山交警2012年发布的一篇报道中提到,陈颜登为衡山县公安局团委书记。华商报记者多次致电衡山县公安局,电话一直无人接听。[/p][p=24, null, left]衡山党委新闻发言人、县委宣传部夏姓负责人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衡阳市纪委、衡山县纪委及公安机关都已对此事介入调查,调查结果将按程序及时公布。衡山县纪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汪灿涉嫌强奸已经移交公安刑侦部门。[/p][p=24, null, left]昨天下午5时30分许,衡阳市纪委在其官网通报,因汪灿涉嫌严重违纪,中共衡阳市纪委于2015年2月5日对其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对汪灿涉嫌违法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汪灿,1968年10月出生,衡山县人,中共党员,1990年6月参加工作,2011年5月至今,任衡山县副县级干部、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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