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俱乐部管理人员工作规定(试行)

警官俱乐部 2015-2-9 4789

警官俱乐部管理人员工作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警官俱乐部(以下简称论坛)的管理工作,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更好为会员搭建一个文化休闲、娱乐生活的业余交流的平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论坛的管理人员分为管理员、超级版主、分区版主、版主、实习版主5个层次,根据分工对论坛事务行使管理权。
管理员。管理员从超级版主中择优晋升,按照分工对整个社区的日常事务管理与协调,对超级版主、分区版主以及版主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管理人员与会员之间以及管理人员之间的矛盾。
超级版主。超级版主从分区版主中择优晋升,负责对论坛所有版块进行巡视、管理,协助管理员对论坛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负责对分区版主、版主工作进行指导、考核、监督,组织论坛活动等。
分区版主。分区版主从版主中择优晋升,负责对所辖版区进行巡视、管理,协助管理员、超级版主对版主工作进行指导、考核、监督,带领版主积极组织精彩话题、安排版块活动等。
版主。版主从优秀会员中择优选拔,负责所辖版块的帖子管理,提高所辖版块的交流质量,维护版块交流氛围,处理与协调好会员与论坛、会员与会员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论坛管理核心由管理员组成,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管理网站事务,必要时征求超级版主意见,形成集体决议。网站管理核心主要负责以下重大事务: 1.网站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制定;2.重要制度和事项的审议; 3.论坛版块的大规模调整;4.管理人员任免与调整;5.对会员以及管理人员的处罚和奖励。6.其他决定、处理论坛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第四条 会员申请做版主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论坛的注册时间不少于3个月,总发帖量不得少于300。
(二)自愿为论坛会员服务,具有比较充足的上网时间和精力。
(三)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在论坛没有不良记录。
(四)熟悉论坛管理规定和论坛管理操作常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 版主任免程序
(一)版主的任用采取会员申请、版主推荐或者管理员邀请程序, 经身份认证和管理核心研究后任命为实习版主,经三个月考核阶段通过后成为正式版主。
(二)申请版主的会员需在“论坛事务”版发帖,说明个人担任版主的条件、擅长管理的版块,以及对版块管理的前景构想,同时将个人真实信息通过论坛短信发送至主管管理员的站内信箱,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本人身份号码和联系电话。
(三)管理人员可根据日常了解和观察推荐能够胜任某一版块管理的会员担任版主,经论坛管理核心层研究决定,可以破格邀请有特长的优秀会员担任版主。
(四 )接到会员申请后,主管管理员须在会议大厅办发帖征求管理人员意见,版主或管理员推荐的可直接在会议大厅发帖征求意见,由管理核心集体讨论决定是否任用。
(五)新版主的考察期为三个月,由主管管理员指定1-2名超级版主负责培训和考察,期届满由管理员核心研究是否转正。不批准转正的,即时恢复普通会员身份。
(六)分区版主和超级版主原则上从版主当中逐级择优晋升,由管理核心根据论坛管理需要,经集体研究决定选拔任用。
第六条 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一)制定符合所负责区域的规则,参与网站重大事项讨论,提出涉及全局性或局域性的活动建议,对会员的言行进行管理、监督。提请奖励优秀会员等。
(二)努力做好本版块工作,协助其他版主开展工作,鼓励会员多发帖、发好帖,适时组织活动及话题讨论,推动本版话题讨论并加以引导,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本版内容有关的文章,尽己所能为会员解疑答惑以及相关服务。
(三)根据网站管理规定对社区帖子进行管理,及时删除或编辑违规帖子。对于不能准确判断的可以先转移到版主会议室,待管理员研究后处理。对于多次发布违规帖子,或违规情节严重,版主认为需要给予违规会员警告、禁言或者禁止访问、删除ID等处罚时,应在版主会议会议室、管理人员QQ群提出,或者通过电话与管理员沟通,经管理员团队集体研究后再作进一步处理。对于发布广告贴、非法信息帖的会员,管理员可以直接予以禁止访问或删除id处理。
第七条 帖子管理操作要求
(一)根据网站管理规定对帖子进行管理操作时,应将操作理由短信通知发帖人。遇有一时无法判断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管理人员请示,下级管理人员不能否定上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操作。
(二)对于优秀帖子,可以通过高亮、精华、置顶等方式予以奖励。要综合各方面因素慎重评定,不得根据个人好恶进行。
1、评定精华是网站对会员发帖的最高评价,对下列帖子可以加精:(1)组织的话题观点新颖、创意独特、题材新颖,并且积极引导会员开展讨论的。(2)受到大多会员好评的帖子,回复率和人气高的,或者对解决某一方面问题具有较大作用的。转帖的不宜加精华。(3)原创作品质量高,受到大多会员肯定的。精华帖子设为永久绿色、字体加粗。
2、对于网站文件、论坛公告可做全局限期置顶,一般不超过十天;有关版块活动的公告可视情延长置顶时间,但应酌情降低置顶级别;对于优秀帖子可视情限期置顶,注意适时解除置顶。论坛公告一律使用红色永久高亮。
3、对于论坛组织的专门话题可使用蓝色永久高亮,例如会员生日贴、老乡贴等。对于会员报到欢迎帖以及需要鼓励的帖子,可以做藕荷色高亮操作,高亮时间不宜超过一周。
第八条 版主、分区版主、超级版主和管理人员的义务: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网站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网站形象,自觉接受会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的监督。对网站管理的建议或者网站决策意见应在版主会议室版块发帖提出。 
(二)努力营造社区和谐环境,认真回答会员关于版务问题的提问,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及时编辑、删除有人身攻击或有极端主义倾向的帖子,化解网友间发生的纠纷、矛盾。对网友不得使用任何攻击、谩骂性词汇,也不得使用马甲攻击会员挑起事端,不得利用职权对会员打击报复。
(三)每个月应保证一定的在线时间,月均发帖量不少于100帖,且月均管理操作不少于8个。 因故不能上线参与管理者,需在会议大厅请假或托人代为请假,回网站后及时销假。
(四)注意保护网站用户隐私,未经网站同意,严禁泄露IP等个人隐私。
(五)网站规定的会员其他义务等。

第九条 版主、分区版主、超级版主的考核
(一)网站对管理人员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由管理员负责对版主、分区版主、超级版主的版块建设情况、在线时间、管理操作、发帖数量等内容进行考核,对其工作做出评价。
(二)管理人员因现实中工作、身体健康或家庭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管理职责的,可以主动申请辞职。版主提出辞职申请的,网站在调整管理队伍时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一周内予以答复。在未答复和批准之前应继续履行好职责。
第十条 管理人员的监督
所有论坛会员均有权对管理人员的言行进行监督。发现管理人员发表不良言论、无理删帖,或者有不公正对待会员等有损本站形象的言行的,可以到“论坛事务”版发帖投诉,或者通过论坛短消息向网站管理员投诉。接到投诉后,网站管理员予以集体研究后作出答复。
第十一条 管理人员的奖励
(一)网站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根据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实绩,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对于做出重大贡献的,经管理员集体研究予以杰出贡献奖励。管理人员成功组织论坛单项活动的,予以单独奖励。
(二)奖励方式有:授予荣誉勋章,奖励威望、金钱、贡献,晋升上一级管理职务,或给予其他方式的奖励。
(三)对因故不再担任管理职务的,授予贵宾头衔。因有严重过失免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人员的处罚与申诉
管理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网站管理员集体讨论后,视情给予警告或者解职:
(一)未经请假连续超过60天未登陆履行职责,或者一年内累积请假超过八个月,无法履行职责的。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承担特殊任务等不可抗拒原因的除外。
(二)因疏于管理、管理不力出现重大失误,或者有其他失职行为,对管理团队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违反论坛管理规定,发布不符合身份的言论和帖子,严重误导视听,损坏管理团队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滥用管理职权,侵害会员合法权益,会员意见较大的;或在论坛挑起纷争,影响会员团结和网站稳定,查证属实的。
(五)未经批准,将自己ID交给他人使用,或将版主会议室内的帖子内容透露给会员,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 对分管工作消极应付,所辖版块因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影响,经警告不改的;连续两次半年考核均未完成月均工作指标的。
(七)管理人员之间恶意攻击经警告不改正,或者侮辱谩骂会员,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其他严重危害网站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被撤销版主职务的会员有权提出申诉。论坛管理员接到申诉后需重新审议,在一周内做出裁决。
管理团队成员中有危害网站严重行为的,经过管理员协商,可以直接撤销管理职务。

第十三条 对网站做出重大贡献的管理人员经批准辞职的,转为论坛贵宾,授予荣誉勋章一枚。因犯严重错误被免职的除外。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五条 本网站管理员有对本办法内容补充、修改、解释的权利。

警官俱乐部
2015年2月9日

最新回复 (14)
全部楼主
  • 猛虎1 2015-2-10
    2
    好,支持!{:soso_e182:}
  • 迦南地 2015-2-10
    3
    突然发现自己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也有和规定差距甚远的方面!学习,支持!
  • 素心 2015-2-10
    4
    支持!
  • 马卫东 2015-2-10
    5
    坚决支持!
  • 等风来 2015-2-11
    6
    前来支持一个!
  • 东方红 2015-2-12
    7
    支持!好好学习~~
  • 肖河流 2015-2-12
    8
    管理人员辛苦了!
  • 典字熙康 2015-2-12
    9
    继续努力!
  • 风荷倩影 2015-2-13
    10
    支持各位领导{:soso_e179:}
  • 文武浪者 2015-2-13
    11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 名扬滨苏 2015-2-16
    12
    不是管理员,但是第一个说坚决执行!呵呵:handshake开玩笑的!


    支持!!!
  • 肖河流 2015-2-22
    13
    Quote名扬滨苏 发表于 2015-2-16 15:33
    不是管理员,但是第一个说坚决执行!呵呵开玩笑的!




    坚决支持你当管理员!
  • 名扬滨苏 2015-2-23
    14
    Quote肖河流 发表于 2015-2-22 14:31
    坚决支持你当管理员!


    不敢,我倒想说你做很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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