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仍不收敛 天津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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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长顺被双开 中纪委:十八大后仍不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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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长顺 资料图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武长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参加高档宴请;贪污巨额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向他人行贿,挪用巨额公款;违反财经纪律;滥用职权;与他人通奸。其中,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问题涉嫌犯罪。
武长顺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武长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武长顺简历
武长顺,男,汉族,1954年1月出生,天津市人,一级警监警衔,工商管理硕士、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1970年5月参加工作,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0年5月—1992年6月,历任天津市公安局交通民警大队(交通处)直属队民警、团支部副书记,团委副书记、政治处副主任、中队副队长、科长、副处长;
1992年6月—1998年9月,历任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兼交通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8年9月—2003年2月,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交通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3年2月—2003年6月,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3年6月—2005年11月,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武警天津市总队第一政治委员、党委第一书记;
2005年11月—2007年6月,任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武警天津市总队第一政治委员、党委第一书记;
2007年6月,任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武警天津市总队第一政治委员、党委第一书记;
2011年10月,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
2014年7月,武长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隋凤富 资料照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隋凤富被双开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农垦总局原党委书记隋凤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隋凤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隋凤富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隋凤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隋凤富简历
隋凤富,男,汉族, 1956年11月生,山东蓬莱人, 1977年9月参加工作, 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毕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政工师。
1977.09—1984.12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八五七农场二十九队职工
1984.12—1986.02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八五七农场十队机务统计
1986.02—1986.05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八五七农场十队工会主席
1986.05—1989.0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八五七农场十队代理队长、队长
1989.03—1991.08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八五七农场十五队队长
1991.08—1994.01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八五七农场副场长
1994.01—1994.06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八五七农场场长
1994.06—1999.07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八五七农场场长、党委副书记(1993.08—1995.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9.07—1999.12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九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1999.12—2003.06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九三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3.06—2005.02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5.02—2008.02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08.02—2013.01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党委书记、局长(其间:2009.02—2011.01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3.01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农垦总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11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秦玉海 资料照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被双开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秦玉海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长期占用公物,收受礼金,挥霍浪费公共财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秦玉海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秦玉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秦玉海简历
秦玉海,男,1953年3月生,黑龙江省泰来县人,汉族,大专**,1971年2月参加工作,197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副总警监警衔。
历任黑龙江省大庆团市委宣传部干事、副部长;大庆团市委副书记兼石油管理局团委书记;大庆石油管理局党委常委;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1987年09月至1994年12月,任共青团黑龙江省第八届委员会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1994年12月至1997年02月,任共青团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书记、党组书记。
1997年02月至1998年12月,任中共黑龙江省鹤岗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
1998年12月至1999年01月,任中共河南省焦作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1999年01月至2001年02月,任河南省焦作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年02月至2004年01月,任中共河南省焦作市委书记。
2004年01月,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兼武警河南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04年7月30日被授予副总警监警衔。
2011年3月23日,河南省残联第五届主席团第二次全体会议在郑州召开。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府残工委主任秦玉海当选为河南省残联第五届主席团主席。
2012年9月,兼任河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2013年1月20日在河南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上当选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
2013年1月29日在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当选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3年1月,秦玉海不再担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2013年2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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