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河南高速交警酒驾警车交通肇事被刑拘(图)[/backcolor]
[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2015年02月26日19:33
新京报网[/backcolor]
[backcolor=rgba(255, 255, 255, 0)]肇事警察正从警车内爬出。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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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 (见习记者林斐然)河南一高速交警春节期间在鹤壁市酒驾公车与私家车相撞,造成两车严重受损。今日下午,河南省公安厅证实此事,目前,肇事的陈姓民警已被鹤壁市警方刑事拘留。
曝料微博称,河南一民警在春节期间酒驾牌照为“豫O•0870警”的制式警车,与一辆牌照为“陕A•873HW”的本田商务车相撞,造成两车严重受损,“驾车警察下车后醉得连走路都走不稳了。”
曝料者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该肇事警车已经冲上了路边的花圃,车身前侧严重受损,一名身穿警服的短发男子离开驾驶座时显得步履阑珊,而不远处的另一辆黑色本田车前侧则出现了大面积凹陷。
今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一负责人处获悉,该名肇事男子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九支队民警陈某,今年2月24日下午,陈某酒后驾驶单位公车,在鹤壁市区发生交通事故,现已被鹤壁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该负责人称,不论陈某是否处于执行公务期间,“酒驾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作为公安民警,他将被严格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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