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color=rgb(255, 255, 255)][p=null, 2, left]昨日,最高检在其官网公布了《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2015年修订版),明确了5年检察改革的重点任务。规划首次提出,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规划对防范、纠正冤假错案以及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进行了系统性明确;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完善司法管辖体制。[/p][p=null, 2, left]焦点1 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p][p=null, 2, left]规划:在完善侦查监督机制方面,检察机关将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的制度,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法律监督,配合建立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配合立法机关,健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制度。[/p][p=null, 2, left]解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从目前的侦查机关办案实践来看,包括公安派出所在内的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在个别地方仍然存在问题。比如,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变相刑讯逼供问题,非法取证问题,更严重的还有刑讯逼供问题。公安机关全部侦查活动由检察机关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义务责任,但从近些年的司法实践来看,检察机关对重大案件监督的较多,对基层公安机关案件的监督较少。[/p][p=null, 2, left]在洪道德看来,此次规划提出的检察机关对基层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实施监督是一个重大利好,这将促进基层公安机关更加公正的办理案件。不过,由于检察机关的人员配备相对较少,如何全面监督和有效监督是一个难题,这需要在制度层面制定严格的规定,保证这个规定能够有效实施。[/p][p=null, 2, left]焦点2 讯问、取证将全程录音录像[/p][p=null, 2, left]规划:在健全冤假错案防范、纠正、责任追究机制方面,检察机关将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落实和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对所有讯问活动、重要取证活动全程同步录音或录像制度。[/p][p=null, 2, left]解读:洪道德认为,虽然同步录音录像已经提了很长时间,但在具体实施上,有些个别检察院做得并不尽如人意。比如,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要求检方提供同步录音录像时,检方不提供,直接导致可能出现的非法证据不能提前排除。[/p][p=null, 2, left]从规划的内容上看,以前提同步录音录像仅是在讯问阶段,而这次提得更全面,包括了讯问、取证等全程,这是一个进步。如果把同步录音录像的工作做得更好,最高检应对不提供同步录音录像的行为制定惩戒措施,或要求在法庭上检方应把同步录音录像作为证据提交。只有这样,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才能做得更有效果。[/p][p=null, 2, left]焦点3 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要“记录”[/p][p=null, 2, left]规划:在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防止内部干预制度方面,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在完善防范外部干预司法的制度机制方面,检察机关将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p][p=null, 2, left]解读:对于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表示,首先要明确哪些情形属于“过问”。如果是按照法定程序、有合理法定事由、合理批转的案件,就不属于“过问”的情形,“过问”情形是指同一检察机关内部人员为了个人私利对案件“打招呼”,或上级检察机关人员为个人私利向下级检察机关人员“打招呼”,这类情形如何通过记录制度来防范是个难点,最高检应研究具体措施,通过有效方法落实好这个制度。[/p][p=null, 2, left]本轮检察改革 力度前所未有[/p][p=null, 2, left]记者从接近最高检的人士处了解到,此次发布的规划之所以称为“2015年修订版”,主要是因为四中全会决定对检察改革工作进行了重新部署,“2015年修订版”根据四中全会检察改革精神重新进行了修订。[/p][p=null, 2, left]实际上,早在2008年全国两会上,时任最高检检察长贾春旺就曾提及深化检察改革的规划内容。贾春旺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主线,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p][p=null, 2, left]上一轮检察改革的重点主要包含改革和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规范和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制约机制三个方面。[/p]
[p=null, 2, left]记者对比最近两轮改革的具体内容发现,本轮检察改革的力度前所未有。改革覆盖的方面更为广泛,包含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等6大部分,内容也较为具体,涉及42项具体条款。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本轮改革涉及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体制机制、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等中央提出的司法改革最新内容。[/p][p=null, 2, left]程雷认为,本轮改革规划内容很实,但在现有司法环境中,如何有效落实是重中之重,尤其是改革内容如何在地方基层检察院全部落地,并不容易。[/p][p=null, 2, left]本组稿件采写 新京报记者 邢世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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