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男子酒后随地撒尿 挨了烧烤摊主的打

监狱警察 2015-3-21 763


2015-03-21 07:41南充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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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充新闻网讯(记者 刘舒艺 实习生 谯灿)公共场所不应随地大小便,这是小学生都懂得的道理,但是一些大人似乎还没弄懂。这不,高坪区男子王兵就因为跑到别人烧烤摊旁撒尿,还不依不饶打砸烧烤摊,被摊主打了。当然,打人者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2014年11月28日晚,高坪区安汉广场格外闹热,罗军正在这里帮其姑姑打理烧烤摊生意。当晚23时许,罗军突然发现有两名男子醉醺醺地站在自己的烧烤摊旁边,看那动作显得极不自然。罗军走近一看,发现两人旁若无人地在撒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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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不能在这乱屙,影响我们做生意。”怒不可遏的罗军立即上前阻止两人的行为,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对方不仅不理睬,还用不屑的眼光扫了他一眼。
  “你们两个这么大的人了,啥子素质嘛?”这时,罗军的姑姑也发现了一旁的异常情况,并上前谴责随地小便的两名男子。这一来可不要紧,两名男子竟然还来劲了。
  “有你啥事嘛?又没屙到你身上。”其中一名男子王兵气焰嚣张地上前回应罗军,罗军认为对方无理取闹,继续和姑姑与对方据理力争。这时,一旁的群众纷纷上前劝阻,将双方拉开了。
  罗军和姑姑继续打理着生意,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可让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10余分钟后,王兵带着自己的朋友回来了,这一次,王兵二话没说,对着罗军的烧烤摊就是一顿狂砸。罗军自然不会善罢甘休,情绪失控的他抄起一只炒菜的勺子就向王兵的头上砸去,王兵被砸后捂着头倒在地上哇哇乱叫,痛苦不已。不久后,民警赶到现场并将当事双方带回派出所调查,罗军随后被司法机关提起公诉。后经鉴定,王兵伤情程度为轻伤。
  高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罗军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并致其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但被害人王兵在本案中具有重大过错,可在对罗军量刑时予以酌情从轻处理。
  2015年2月23日,高坪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罗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同时,附带民事责任,一次性赔偿王兵人民币5000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编辑:魏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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