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警察执法就这么难

监狱警察 2015-3-29 2069

为什么中国警察执法就这么难

2015-03-28无影Police
导语:人类应该是一个有序的社会,有序的社会才有公平正义。 追求公平正义,是大多数人的梦寐,随意践踏法律的事,只会让人心碎。

最近,中国警察可谓被推到风口浪尖,尤其是河南农妇“讨薪”的事件。河南农妇讨薪事件,我相信,大多数人都看过视频。我来自农村,在干警察以前,我的身份是农民。对于农妇的死,我是深表同情,亦怀悲伤!而对于她妨碍公务行为和对法律的漠视,我是非常的愤怒和震撼!在我看来,农妇的死,就是一起典型的寻衅滋事和妨碍公务造成的违法后果。

作为一个战斗在基层有着二十四年警龄的我,对其它国家警察我还真不是很了解,虽然也从新闻媒体上了解一些,但却不敢在此妄加评论。这二十多年来,我在执行各种公安工作任务中,受到的谩骂、围攻甚至殴打,不下二十次之多。现就自己的亲自经历,略举几例:

九五年,我在车站派出所值勤时,一车站职工家属在站台向旅客篼售劣质食品,在我多次制止时,她竞叫来一家五口人对我谩骂、围攻并殴打,致我鼻子流血和面部抓伤,伤痕半月之久才消失。此事处理时在某铁路机关的干预下不了了之,试想,这样的事普遍发生,谁还把你当警察。

零五年,我在开往宁波的列车上执勤时,逮住正在行窃的两个小偷,因我及时的出现而行窃未果,我传唤他俩时二人对我无端的谩骂和推攘。记得当时的受害人是云南的一个彝族姑娘,她还在旁边说,警察同志,他们没有偷得手就算了嘛?连受害人尚且如此,嫌疑人的气焰能不嚣张。

一零年,一旅客因突发精神癔想症,周围旅客因害怕报警,经过劝导,那旅客安静下来,在我稍不留神时,对我突然迎面一拳,要不是我躲闪快,恐怕已成独眼龙了,但左眼充血火辣辣的痛了半个月。在车上工作人员和我用约束带束缚那旅客时,围观旅客立即举起手机,说不能这样粗暴对待旅客。就在上个月,我在车厢巡罗时,一旅客酗酒滋事,我在对其劝导时,他对我进行推攘和谩骂,在推攘中,扯掉我的帽子和肩章,并叫嚣着我骂的就是警察。

我相信,发生在我身上的“故事”,与太原警察执法何其相似,同处基层一线的全国公安民警,大多与我都有类似的经历。你可能会问,你为什么不严格执法,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严格执法大多数强制执行,必然会造成肢体和语言上的冲突,警察受伤,无非是领导安慰你一下,怕的是嫌疑人受伤,嫌疑人受伤可能你就会成为另一个太原警察“王文军”。据我了解,当下几乎所有的单位均怕媒体,尤其是行政执法单位,可以这样说,单位领导无时不刻不在强调,杜绝媒体负面报导。因为个人要被考核,单位要被考核,上级领导你是在给单位添乱。这其实就是执法行为没有强力保障造成的现象。

作为一名基层的执法者,我深知执法之艰难。学法知法易,守法执法难。制定规矩易,遵守规矩难。所以说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我个人认为,如何保证,是难点,也是焦点。如在河南农妇讨薪事件中,农妇纠结家人,寻衅滋事,阻碍执法,当如处置?农妇之死,警察有错吗?我个人认为,警察没有错,是农妇藐视国法,践踏法律,公然与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对抗造成的后果,是咎由自取。我对检察机关对执法警察以故意伤害拘留逮捕是难以理解的。主要理由是警察是在代表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执法的过程和程序从视频反映中没有任何过错。警察个人与农妇无怨无仇,不存在任何伤害她的理由,从犯罪的构成要件看,检察机关是完全错误的,在整个过程中,警察既没有渎职,也没有滥用职权。若是因为农妇之死,硬要强加一个罪名给警察,那我只能是无话可说。

这些年,我们的社会秩序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有所改善和提高。如:中国式过马路,随处乱丟拉圾,公交抢座,偷摸扒窃,坑蒙拐骗等行为,随处可见。有人说,这是因为中国人素质低。我是坚决反对这种观点。因为个人行为,除了倡导道德规范外,更应该有法律的约束。

有人说,西方国家国民素质高,可是你却不知道在约束个人基本行为时的处罚之严厉。如:在关岛飞往上海的航班上,一对中国夫妇因为搁置行李不服从管理造成航班不能按时起飞,被警察请下飞机接受调查处理时这对夫妇是相当的听话。在马航飞机上中国乘客斗殴造成飞机返航而被警察请走时,斗殴者也是相当的听话。两年前,在我执乘的列车上,我与一位从香港旅游归来的旅客交谈,他谈起在香港大街抽烟被警察罚2000港元的事时,虽心疼不已,但同样是压根不敢阻碍执法。反观我们的一些司法案例,一老者回到家中发现小偷爬在防盗窗上,因呵斥致小偷坠落受伤而被法院起诉,因见义勇为而被起诉赔偿的并非只是个案,还有更多的一线执法者,在履职过程中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的不可胜数,其中犹以交警居多。就在最近,我在徽信上看一视频,一交警在处置违章嫌疑人时,嫌疑人死活不愿接受,后交警从驾驶室拉他下来,围观者举起手机并狂呼,警察打人了……。发这段视频的还说,“转、转、转死这个交警”。国人的这些心态让我疑惑,是否中国不需要法律了吗?不,不是的。那些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和一些别有用心的龌龊者无非是希望能保障公平正义的法律成为摆设而已。

中国有句古话,叫不依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好在我们新一代领导集体已经有了这样的认识,习总书记上任即提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是用简单的语言对法律最好的诠释。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允许有超越和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任何人触犯法律,都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法律的权威和伸张公平正义。

我个人认为,法律的公平正义在于规范人们的行为准则,而不是因为一个错误的损害结果(也许这个结果是大家不愿看到的)去推定另一个正当的行为有罪。作为一名基层人民警察,我希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进一步规范公安执法行为,保证严格公正执法。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朝着建设法治公安的目标前进。法制和法治,虽是一字之差,却迥然不同,法制体现的是内容,而法治体现的是执行,体现的是执法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和贯彻执行。对违法的人如何治,对抗拒执法当如何处置,我无法预测和想象。

对于中国警察,难道真的要象网络上流传的那样,被无赖殴打,被打警察挺起胸膛,绝不还手,被打十几分钟后晕倒。两辆"昌河"警车赶到,六七个穿制服的没有警号的警察和协警,围着无赖花费了半天的口舌终于将无赖带上警车。被打警察称"绝不后悔、因为我是人民警察"上级领导称这是新形势、和谐社会的好警察。得一奖状,伤好出院、可能继续被打。打人无赖,在某领导关怀下,打人之事不了了之,还逢人便吹,这年头,不打警察打谁!打的就是警察!这难道不是中国警察的真实写照和对法律的讽刺吗?

真正由法制到法治转变。我认为不仅要对执法者加强培训,培训广大执法者依照法律程序严格执法的意识。还应对广大公民进行守法培训,培训公民自觉守法的意识。我有个同学在贵州宏福集团,因为他们单位经常有员工出国,对出国的员工,都要进行守法培训。譬如去美国,遇到警察盘问,要双手抱头接受盘查等……。要知道,任何职业,一旦失去了道德底线和法律的束缚,社会必将陷入疯狂和无助。要知道,警察受点委屈没有关系,长期受委屈没有人愿意,“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作为执法者伸张公平正义的一把剑就会生锈。还要知道,有法可依并不等于有法不依,包庇纵容了违法和犯罪,这个社会可能到处流泪。

我希望这个社会有序,别说这事和你没关系。别说这一切都是警察的责任,警察只是这社会的一部分。还有我们的新闻媒体,好多报道没有前因后果只有断章取意,他们还往往把推测的语言当成民意。我希望我们的专家学者,能真正从法治精神出发,抓住人民群众最期盼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难点问题,将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切实保障执法者依法履行职责的不可侵犯,对那些藐视法律,阻碍执法的行为坚决零容忍,才能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否则,今天倒地的老人没人扶,明天在大街上倒地的老人就有可能是你的父母。今天你包庇纵容了违法和犯罪,明天你就有可能流泪和憔悴。

中国警察执法难,主要是受到的干预太多,既有人为因素,也有不科学的法律条文,诸多因素如同警察脖子上的枷锁,只有解除了枷锁,才能用好法律这把刀,铲除不平和魔妖,还真正的人民群众一个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最新回复 (2)
全部楼主
  • 飞虎 2015-3-30
    2
    这能怪谁呢?任何一条法律都没要求警察“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要求警察去做诸如“攀楼开锁”之类的危险动作,更没有一条法律要求警察做出“有困难找警察”之类的狂妄承诺.................
    是谁束缚了警察的手脚?是谁让警察有苦难言?是谁处心积虑地把警察推到风口浪尖..................难道警察自己的“官老爷们”不该反思吗?
    纵观古今中外,警察,就是彻头彻尾的、无可争议的暴力机关,可现实的中国呢?一面要求警察行使暴力,一面又要求警察温柔执法.................这就好比强令李逵以柔美舞娘的身段挥斧,威逼钟馗用白骨精地神情卖萌.............................
    百忙中的官老爷们啊,看在你苦难重重的徒子徒孙不容易的份上,少来点胜过脑残的哗众取宠,少出点杀家鞑子地禁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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