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蔡广辽(少将)被立案侦查(图)

监狱警察 2015-3-30 821

[p=22, null, left]2015年03月30日 10:03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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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东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广东省委办公厅原副主任蔡广辽(少将军衔)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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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广辽
据中纪委网站1月30日发布消息,经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批准,并征得广东省委、省纪委同意,公安部纪委对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蔡广辽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蔡广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收受礼金和贵重物品、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其他单位支付等。
蔡广辽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蔡广辽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广东省纪委)
蔡广辽简历:
蔡广辽,男,1958年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少将军衔,1973年参加工作。
现任职务: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军职)。分管警卫工作。
1973年11月—1975年9月,广东省始兴县农科所知青;
1975年9月—1977年9月,广东省政法干部学校学生;
1977年9月—1995年1月,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处办事员、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副师职);
1995年1月—1998年12月,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处处长(正师职);
1998年12月—2003年9月,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正师职);
2003年9月—2005年6月,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正师职);
2005年6月—2012年7月,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副军职);
2012年7月—2015年1月,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军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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