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8 06:54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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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吴柳锋)7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原副州长、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主任唐浩(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日前,该案侦查终结后已向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通报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浩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唐浩,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唐浩在担任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副州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款;在担任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副州长、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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