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执法时开枪让法律评判对错

监狱警察 2015-5-11 2436

警察执法时开枪让法律评判对错

2015-05-11 阿SIR

  5月2日黑龙江庆安火车站发生一中年男子抗拒警察执法、警察开枪致该男子死亡事件。据新华社和一些媒体报道,该男子与执法警察发生冲突,有抢夺警械行为和其他激动表现,当时有他的老母和三个孩子在场。事情报道出来后,互联网上出现不少对死亡男子的同情之声,并称警察开枪涉嫌“过度执法”。一些人将之上纲为警察对百姓生命的不尊重,态度激烈。
  由于后来有死亡男子系“上访户”的消息流出,还有报道说当地政府给了死亡男子家庭“1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救助金,网上舆论对官方“不硬气”的质疑点越来越多。
  当地检察机关表示已对此事开展调查,因为现场有视频监控,对事件做细节还原并不难。在当前倡导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人们有理由为等待调查结果保持耐心。相信检察机关的调查结果会比各种猜测都严肃和权威。
  国家推行民警配枪上岗巡逻的时间还不太长,从全国的效果来看,总体上不能不说是好的。其对社会治安起了震慑性保障,而由此引发的对**不正当使用极少出现。
  但长期说来,民警在全国范围内对配枪的所有使用都百分百准确,是很难做到的。个别差错、包括在没有充分必要性时将嫌疑人击伤击毙的情况也是有可能发生的。这是个全世界的问题,众所周知,美国警察不断遭到涉嫌过度使用**击毙嫌疑人的诉讼,而且法律在多数情况下都做了支持警察执法的判决。
  在调查无正式结果之前,断言庆安警察使用**“正当”或“过度”,都难以服人。庆安警方以对开枪警察有利的角度向媒体描述当时的情形,这是可以理解的。部分舆论对这些说法持怀疑态度,应当说也符合我们这个特殊多元化时代的逻辑。
  但这是一个孤立事件是显而易见的。有少数网上大V借此事挑动民粹主义情绪,把它描述成“官民对立”的一个缩影,这样做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
  基层政府大多比较“怕事”,遇事往往希望能早些平息,力争“大事化小”,为此有时宁愿用“模糊性”代替“原则”。这与互联网上的较真往往不匹配。比如庆安警方既展示了民警当时开枪的“正当性”,当地官方又向死者家属提供了“救助金”,还对死者孩子和母亲都做了死者生前所期望的救助安排,这很像是当地不想把事情“闹大”、能平息就早些平息它的“实用主义”。
  然而现实是,远处的“互联网社会”一旦介入进来,会比涉事亲属的要求更加复杂。这要求基层每发生一件事,既要就地处理好,做到各方都接受,其公平公正的标准也要经得起全社会“审查”。从积极角度看,这是基层贯彻依法治国的压力和动力来源之一。
  这件事在庆安小范围内或许比较“敏感”,但只要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其在全社会范围内就是一起
  民警用枪是否得当的普通争议。一些大V的装腔作势和借题发挥很容易被破解,当事情的细节被原原本本公布并据此做出正式裁决后,那些泡沫将很快消散。
  基层的“怕事”经常使一些本来清楚的事情变得多一层神秘和敏感,解决这个问题对改善官方形象具有全局性意义。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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