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妈是你妈感言

ylzsyt 2015-5-14 4349

现在到公安机关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非常不规范本人意见只是探讨。理由:
1,罪由法定。法院裁定生效的才是犯罪。公安机关都叫涉嫌什么罪,所以犯罪证明应有法院出。公安机关只能内部掌握,不能对外出证明,谁允许你出的,那的规定?没有规定就是乱作为。
2,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必然违法。
3,出无违法记录证明也有毛病。因为拘留,罚款等处罚法信息不能共享转递材料不能及时到达户籍地派出所,其他执法部门处罚比如工商,交通,税务,海关等部门你不掌握怎么能出证明,你出的准确吗?
过去出证明对公不对私,后来怕群众投诉,息事宁人不得已而为之。现在成官的了。
才出现总理说的:你妈是你妈。..............等证明。
个别单位为推卸责任推向基层派出所,按规定不出说你刁难,不热情服务,冷硬横推,找到上级领导也不为民警做主,还是出,和工作部署不一致。
我最不愿意听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一块说。严格执法就是热情服务。热情服务不一定严格执法,它包含乱作为和不作为的成分。
以上只是自己想法不代表任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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