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5 06:53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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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四川省公安厅经侦局对外公布了10类常见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其中包括以投资入股、委托理财、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返本销售等非法集资形式。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介入投资项目时,要有清醒正确的投资理念,应深入考察投资公司的资质、核实投资项目的真伪、实际经营状况等,如发现上当,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司法机关追回的赃款会按投资比例依法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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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15万元投资入股只拿回6个月收益
2011年7月,成都市民张先生从超市门口出来,一个小伙子主动迎上,鼓动他加入投资项目,“我们投资的是保险公司,认购5000股上市,一年的收益率起码在16%以上。”张先生掐指算算,“投一万进去,一个季度返1000多元,一年就能赚4000多元,反正钱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拿来生财。”张先生交出了存折里的5万元钱。
前两个季度,张先生都能按时拿到回报的5000多元,但从第三个季度开始,钱拖了一个多月都没拿到。他去公司询问,业务员“以资金出了点小问题”为由安抚。此时,他发现前来讨账的投资者不止一人。2012年6月,大批投资者向成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公司主要负责人程某、陈某和黄某被控制。2014年10月,三人分别被以集资诈骗罪获刑。
警方分析:大多涉案的创业投资公司,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等方式转化。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能“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
犯罪分子往往选择40—70岁年龄段的人员作为诱骗对象,以组织开展联谊会、免费听课、参观等形式,达到洗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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