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案辩护律师对张磊案的看法
2015-06-29 阿SIR
作者:柴冠宏 (王文军辩护律师 )不代表本号观点
2013年宣判的贵州警察张磊处警遇袭被迫开枪导致二当事人死亡一案,最近重新引发热议。本人有幸阅读了遵义中院的一审判决书,我的感觉是,按照防卫过当判处张磊8年徒刑的判决理由过于牵强。郭姓二死者追打张磊的袭警事实清楚,特别是抢枪情节有多名证人证言、张磊供述与枪筒DNA鉴定互相印证,怎么叫“枪筒DNA无法判定来自身体哪个组织呢?”怎么叫“抢枪行为无法证实”呢?如果本案暴力侵警、抢夺警察佩戴**属实,则张磊开枪有理,防卫毫无过当!这是本案的核心事实!
回顾王文军案和张磊案,都将是对警察执法权产生重大影响的个案!它们的共同点,就是舆论被无良记者的宣传抢占;死者家属上访哭诉扩大影响绑架司法;公安主管部门应对不利步步被动。两案的不同点也很明显:王文军处警有执法记录仪作证,有高空监控录像意外帮忙,有幸还原了事实,揭露了谎言和伪证,不然后果难以想象;张磊案相比之下就很被动,言辞证据让法官无所适从!可见,警察出警佩戴执法记录仪是多么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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