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现场
7月29日凌晨,犍为县玉津镇一小区临时停车棚发生火灾,造成该车棚内停放的40余辆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4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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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发生后,犍为县公安机关与消防部门密切配合,经过全面调查与慎密侦查,在案发10多个小时后,成功侦破将该小区停车棚失火案。肇事者朱某某(男,14岁,犍为县罗城镇人)被公安机关挡获。
凌晨小区临时停车棚发生火灾 快速处置
当日零时55分,犍为县公安局玉津派出所值班室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玉津镇一小区8栋楼外的临时停车棚发生火灾。
派出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所长刘学斌第一时间带领民警和综治队员携带警及急救装备,驱车火速赶赴事发现场,展开火灾处置与调查工作。
民警与消防官兵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紧密配合,快速疏散围观群众、维护现场秩序、转移其余车辆。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拼死奋战,终将大火成功扑灭。由于扑救处置及时,此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及小区房屋损毁等恶性灾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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