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挠采访抢夺记者手机 哈尔滨一派出所长被免职

浪里飞歌 2016-4-23 2264

[p=26, null, left]记者在哈尔滨铁路公安局了解到,引起社会关注的“记者在派出所采访遭遇暴力阻挠”一事,涉事的哈尔滨铁路公安处内陆港派出所所长李昌宏已被免职。[/p][p=26, null, left]  4月14日11时许,哈尔滨公安处指挥中心接到哈尔滨电视台记者报案称,自己在采访过程中被民警殴打。警方调查认为,李昌宏在受理案件过程中要求记者删除手机录音录像内容并抢夺记者手机的情况属实,警察殴打记者的情况不存在。[/p][p=26, null, left]  根据规定,经哈尔滨公安处党委研究提出意见并报请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党委同意,决定免去李昌宏内陆港派出所所长职务,同时撤销其党支部书记职务。[/p]
最新回复 (3)
全部楼主
  • 老警 2016-4-23
    2
    要采访公安机关或者警察首先要征得上级部门的同意才行,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审批手续。如果没有,所长不让记者录音录像是完全合法的,他们不听强行录制,那么所长强制不让他们录制,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本无可厚非,何必非得来个撤职,至于吗?太狠了吧?执法机关的领导们,你们在执行的时候有没有想一想,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 浪里飞歌 2016-4-24
    3
    Quote老警 发表于 2016-4-23 13:29
    要采访公安机关或者警察首先要征得上级部门的同意才行,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审批手续。如果没有,所长不让记者 ...


    内部规定管不了外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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