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间谍”高瞻

静流 2013-2-4 2632

本帖最后由 静流 于 2013-2-27 18:04 编辑

[backcolor=white]高瞻是华盛顿美利坚大学社会学系的研究人员,丈夫薛东华是计算机工程师,他们都持有美国绿卡。2001年高瞻全家结束在中国的三星期的探亲,在准备登机返美前,高瞻和丈夫薛东华同时被国安拘押。一月后薛东华获释并返美,三个多月后高瞻则以为台湾间谍组织收集情报,犯间谍罪被中国法庭判处10年徒刑。

这事件甚至惊动了布什总统和鲍威尔国务卿,为此布什总统和江泽民主席还在电话中讨论了该事件。有意思的是判刑后仅二天高瞻就获保外就医并立即回到美国。高瞻案中另一个被拘押的美籍华人李少民则被驱逐出境。回到美国后,高瞻强调说她就是从书籍和杂志上复印了一些资料交给李少民,但那并不是什么机密文件。当时美国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同时许多议员等政治人物都出来表态力挺高瞻。那么,真实的情况是怎样的呢?

这是一个由台湾军情局组织的情报链。美籍华人李少民在九十年代初就在曼谷与军情局情报员搭上了线,后来高瞻由李少民介绍为台湾的一家“基金会”工作,并领取报酬。而任职 “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宣传部副部长的曲炜则在访台期间被台情治单位吸收。高瞻在中国探亲期间,曲炜将国台办副主任周明伟的一份内部讲话资料交给了她,然后高瞻又将该资料传递给李少民。毋庸置疑,高瞻被判刑一点也不冤枉。

高瞻在押期间,经国会议员的安排,薛东华的入籍宣誓仪式在国会大楼前高调举行。然后又有议员提出给予高瞻免宣誓入籍,以便美国政府以高瞻是美国公民的名义,向中国政府要人。这些天那几个议员像打了鸡血似的,到处奔走呐喊为她请命。还好高瞻在很短时间里以保外就医形式被放了出来,使该提案无疾而终。

高瞻回到美国,受到美国媒体和议员们英雄般的欢迎。在机场召开的记者会上,高瞻高调地向公众宣布“为什么我在中国法庭上不害怕?因为我的背后有美国”。她还向华文媒体表示,回来前中国方面要求我到美国后不能对媒体讲话,我同意了,但是现在我已经在美国了,我还害怕什么。

议员称赞她“一下飞机就违反了假释规定,跟新闻界见面”。够牛的吧!同时议员向媒体宣布,高瞻的入籍宣誓仪式将于一个星期后在国会大厦举行。并邀请许多参众两院的议员和其他贵宾参加。一切都是那么顺利,一切都是那么高调,夫妇两人一定在想这下高瞻的名字必将载入史册,她将成为华府名人,那么与之俱来的必然是。。。金票大大的了。

然而,美国移民归化局却没有给议员们面子,他们突然通知说高瞻入籍仪式已无限期暂停。这是为什么呢?高瞻有麻烦了吗?直到2003年,这个谜底揭晓了,各大媒体发布了高瞻夫妇向美国法庭认罪的消息。有没有搞错呀?美国英雄怎么突然成了罪犯了呢?不幸的是,这条新闻千真万确。

事情是还在去中国之前,高瞻冒充自己是乔治梅森大学的老美教授向供应商订购80片管制的军用486芯片,得到报价后,她要求供应公司把芯片寄到自己家的地址。供应商打电话向大学求证,发现根本没有这个教授,于是就向FBI报案。但是这笔交易还是顺利成交,当然这是在FBI全程监视下完成的。

我们至今也不清楚既然FBI知道高瞻在做损害美国利益的活动,为什么出了那么大的动静,连总统也卷进去了,作为下属的FBI居然有心思冷眼旁观,我想原因可能永远也不会披露。但不管怎样FBI终于出手了,二年以后把他们夫妇两人送上了法庭。

在这段时期里已经四十高龄的高瞻又生了两个孩子,那时候他们必定知道他们将会遇到牢狱之灾。我想一定有高人指点他们用生孩子来减轻判刑,因为孕妇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会搏得法官同情。这一高招果然管用,实际上高瞻不止一次在没有许可证情况下向中国运送管制产品,但是由于她配合FBI破获了其他案子,连政府检察官也为她向法官求情减刑。

2004年,法官因高瞻提供了“重要的合作”,对她从轻判处入狱7个月,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同样,法官还判处薛东华入狱12个月。高瞻在联邦监狱里服满了7个月的刑,本来可以欢欢喜喜地回家包饺子去了,没想到“事情正在起变化”。

高瞻没有能够回家,刑期一结束她就被直接转到移民拘留所。因为“出口高科技管制产品”是危害国家安全的重罪,她是“绿卡”身份,依照法律服刑后她必须被递解出境。不是都说好的吗?怎么移民局那么大的政府机构也说话不算话,要和我这个小女子过不去呢?对不起,不是移民局不守信,要怪只怪你命不好。看来“命苦不能怨政府”这句话倒有普世的意义。

在高瞻和检察官谈判认罪协议时,作为协议的一部分,检察官同意不递解高瞻出境,这白纸黑字的建议书司法部记录在案。不巧的是在2001年高瞻东窗事发时,移民局还是司法部的下属部门,毫无疑义那时司法部的文件移民局一定会执行。可是从2003年起,移民局改属国土安全部,司法部的承诺对移民局就没有管辖力了。

高瞻被关进移民拘留所后,即向移民法庭请愿,请求免除递解和给予庇护。这个官司从移民法庭开始,反反复复,一级一级上诉到移民上诉法院,联邦上诉法院,但是所有的法院都同意“高瞻是个危害美国国家安全的危险人物”的说法。最后在2010年高瞻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2011年初最高法院拒绝高瞻的上诉请愿。

上诉已经走到了头,根据美国法律,高瞻再要上诉就必须从最低一级的法院重新来过,这样做的过程是遥遥无期的,而且可以想象不会有什么结果。目前看来高瞻只剩下两个选择,无限期留守在美国的移民拘留所,或者是自愿要求递解回中国继续坐完她剩下的10年减2天的刑期。

当年可能连高瞻自己也不知道她是在为台湾军情局工作,但是那个李少民又不是她的至交,凭常识都能判断这种偷偷摸摸的做法是不正常的。卷进这个漩涡是她咎由自取。南京那个研究所愿意以16倍的高价让她购买违禁品,她居然敢买了用个盒子一装就寄走,这笔钱太好赚了!几天工夫她赚了五十几万,也不想想那么大的馅饼怎么就会掉到自己的头上来。而且出事了也不学学江姐,咬咬牙挺过去,“抗拒从严,回家过年”这条真理她难道不知道吗?偏要和什么FBI合作,把一串人都卖了,现在连条退路都没了。她这个“历史上最没有间谍头脑的三面间谍”的称号确实是当之无愧的。

最没道理的是,为了减轻刑罚去生两个孩子,小孩是无辜的,但是他们的出生却被父母用来作为减刑的筹码。她的三面间谍的行为已是人所不齿的了,但是还能以她的无脑或利欲熏心来狡辩,但是她对自己的亲生子女做下了如此有违人伦的行为却是无法取得谅解的。

今天高瞻应该还在里面,移民局的监狱不是一般概念上的监狱,只是将人同美国隔离,要走随时可以走。当然里面的管理应该同普通监狱并无二样。可是她没有地方可去,过去的行为把自己的路都绝了。

暴利是把双刃剑,弄不好栽进去,后悔一生。[/backcolor]

最新回复 (2)
全部楼主
  • 雪夜清茶 2013-2-8
    2
    暴利------》真实的看不见,看见的不真实,凡是有因果!!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