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得与失之七---功亏一篑

老警 2014-8-4 1356



庄户人家,视庄稼如生命。一旦他家的庄稼,被人为的破坏,他会心痛的不行。总会想方设法加以保护。就有这么一件事情,老乡甲的麦苗被乙家养的羊啃吃。甲心痛不已。为了防止自家的麦苗再次被啃吃,甲将搅拌了剧毒农药的玉米粒洒在了自己家的麦地里。次日,偷偷放吃他人麦苗的乙家的羊,被毒死了数只。乙报案,派出所出警受理。
乙家不说自己偷放羊啃吃人家的麦苗,是不道德的事情。大肆扬言,这是投毒。坚决要求公安机关查处投毒人,并指名道姓说是甲就是投毒人。
不管乙家道不道德,有案件,你就得接手调查。几次到甲家传唤当事人,当事人都有事不在家。等到再次去甲家传唤时,甲却因急病死亡。留下了一件无头案。
在这件案件上面,虽然我们并无过错。但是,毕竟没有将案件调查清楚。不能说不是一个缺憾。而且是一件不可弥补的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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