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留守少女产子 怀胎7月浑然不知

一枝独秀 2014-8-19 1070

[p=null, 2, left]东南网8月19日讯(海峡都市报讯记者 陈盛钟 马俊杰 文/图) 三明将乐县人小杨(化名),原本是个初中生,本月13日刚刚过完14周岁生日,稚气未脱。然而,这个自己还是个孩子的女孩,8月16日却成了妈妈,她在莆田儿童医院早产生下了一名健康的男婴。院方在了解了小杨的真实年龄后,报了警,小杨的男友被当地警方传唤走。[/p][p=null, 2, left]记者了解到,小杨是个留守孩子,长期与外婆生活在一起,其父母在外地工作,少有见面。在得知女儿产子之后,其父母正从外地赶回。[/p][p=null, 2, left]00后女孩成母亲 护士大吃一惊[/p][p=null, 2, left]莆田儿童医院产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8月16日凌晨4点左右,女孩小杨因为肚子疼痛来到他们医院看急诊,当时她的男友小蒋陪在身边。当时小杨自称,她今年18周岁,已经怀孕8个多月,医生看到小杨有早产分娩的征兆,就建议她住院观察治疗。[/p][p=null, 2, left]不过,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医院的护士吃惊地发现,小杨的身份证显示,其只有14周岁。当天下午3点多,小杨顺产下了一名4斤重的健康男婴。在向院方领导请示后,医院安保工作人员向当地警方报了警,随后,孩子的父亲被当地警方传唤走。因为早产,医生建议将婴儿转到儿科观察,但小杨和男友拒绝了。对于未成年怀孕生子,莆田儿童医院产科人员表示基本没见过。[/p][p=null, 2, left]记者看到,小杨病历上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为2000年8月13日,为其签字的是她男友小蒋。[/p][p=null, 2, left]怀孕7个多月 女孩才意识到[/p][p=null, 2, left]昨日上午,记者在莆田儿童医院产科二区的一间病房内看到,产妇小杨躺在病床上,显得十分虚弱,其身边还躺着一名男婴,一名中年妇女正在照顾这对母子俩。据医院护士介绍,该妇女为小杨男友的母亲。对于小杨和她的儿子,同病房的人都给予了一些不同的关注目光,偶尔也有其他病房的家属跑到这里“看热闹”。[/p][p=null, 2, left]面对记者的询问,小杨显得有些慌张。“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月经不调,加上身体变化不明显,就没觉得自己怀孕了。”[/p][p=null, 2, left]她说,直到怀孕7个多月后,才意识到自己有了,现在已经没有上学了。小杨说,自己家住在三明将乐县,父母亲都在上海经商,自己长年和外婆住在一起,此前在将乐水南中学读初中。平时,小杨与父母亲较少见面,只是偶尔有通过电话联系。对于自己怀孕的事,之前她一直不敢告诉自己的父母亲,直到前几天,她才如实相告,现在父母亲已经放下外头的生意,正要从上海赶回来。[/p][p=null, 2, left]“其实我已经16周岁了,身份证上的年龄少报了两岁。”小杨说,自己的男友小蒋今年20岁,是四川达州渠县人,在福州做水电工。一年多前,两人在将乐认识,之后两人同居了。小杨告诉记者,自己与男友感情挺好。她说,发现怀孕七个多月后,她就来福州找男友,当时她和男友到福州一家妇产医院准备打胎,但医院要价1.2万元,同时还告诉她这时候做人流会有生命危险,无奈之下,自己才决定把孩子生下来。因为小蒋的父母亲都在莆田打工,于是男友就将小杨接到莆田待产。[/p][p=null, 2, left]法律 男方或涉嫌强奸[/p][p=null, 2, left]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范培水律师介绍,根据法律规定,和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关系,不管其是否愿意,男方都涉嫌强奸罪,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当承担医疗费、抚养费、女孩的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如果男方也是18周岁以下,法律在量刑上会考虑从轻处罚,但仍然属于涉嫌强奸罪,相应的医疗费、抚养费等由其法定责任人承担。如果女孩已满14周岁,并且和其同龄人确立恋爱关系,谈朋友造成怀孕生子的,是否涉嫌强奸罪,则由司法机关具体认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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