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您身边网上购物“预交定金形式”的诈骗行为

名扬滨苏 2014-8-22 1582

本帖最后由 名扬滨苏 于 2014-8-22 23:02 编辑

谨防您身边网上购物“预交定金形式”的诈骗行为

近日,滨城市民x女士电话咨询经侦工作人员称:节日期间,自己因生活需要,想买一部经济的车子代步。但考虑到买车要用昂贵的汽油养不起,就和老公商量,想买一部电动轿车,可找遍县城,没有这类专卖店,后在淘宝网-阿里巴巴网站上搜索发现网页上有现货供应的广告,车子报价很低,价格与正常市场价格悬殊数倍,还要求买车时“预先交1000元定金”进联系人账户,心里不着底。民警们通过调查了解和上网浏览比对,的确有这样的广告,并标明5000元—6500元不等的价格(分别标注为贵阳、南宁等地的比亚迪F0-F1型),与滨城周边射城与阜城等地的时风家用(PK吉利比亚迪)电动轿车专卖店的24000元、26600元、29800元三个档次的价格悬殊数倍,且发现上述广告成交次数均为零,无网民或网络求购者提出评语与评价,不排除有网络诈骗的可能,希望能引起广大网民和喜爱网购的消费者的警惕,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一、“预交定金形式”诈骗行为的相关特点
类似警情虽然作案手段老套,公安机关及基层派出所在这些方面做了相当多的宣传工作,可网站上总还是有这样的广告频繁出现,虽然咨询的市民没有上当,为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再次发生,特作如下提示分析。
1、侵害对象:主要发生人群均偏向于网民及刚刚接触网络或有网购意向的消费者,此两类人群一类是已对网络持有依赖性、其次是懵懵懂懂的怀有尝试性类人群;
2、作案范围:此类案件多选择目前市场待开发、或者刚刚开放上市的新颖理想的试销(产)物品。价格好忽悠。网络犯罪其心理是抓住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下注,忽悠你轻易上当。
3、作案手段:一是犯罪分子多为无实体、虚名制注册网名,诡使消费者“愿者上钩”;二是通过在网络上“低报价” 吸引方式为骗局打埋伏诱使贪便宜者;三是通过网聊骗取信任后以需预交车价的百分比的定金为由,忽悠你将所谓的“定金”打进预设银行卡或账户;
4、作案人员:为两人及多人搭档,相互明确分工,一人专门接待网聊,其他人专门冒充客户网上顶贴,增加网站信任度以达到目的;
5、发案趋势:从案件发生的走向分析,不排除已转向刚刚接触网络或有网购意向人群发展,且大有迅速蔓延之趋势。
二、“预交定金形式”诈骗行为的危害性: 
一是对消费者的不法侵害。此类犯罪看似很简单的 “守株待兔”,等你愿者上钩。但是实质上。随着网络事业的蓬勃发展,整个社会面的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这些坑人的骗人勾当不但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力,而且也直接影响了正常的网络经营秩序。
二是对金融秩序不法侵害。此类犯罪还会形成信用卡诈骗案件,通过实战在网上交流时犯罪分子一般会声称,买车之前要预交1000元或者1000多元的定金到规定账户,然后再打车款到“支付宝”上,收货鉴定后再支付货款。
三是对社会信用度的损害。此类犯罪在对消费者的不法侵害、对金融秩序不法侵害的同时,还失去了整个网络商业面的信任度及社会信用度。对整个社会面造成危害巨大。
三、“预交定金形式”诈骗行为的防范提示:
鉴于时盛的“网购”已成为“网上一族”以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主要购物途径,涉及的社会层面及范围也相对较广,网上购物常被要求先按货款的百分比的缴纳部分定金,事后才发现上当的群众较多、有些损失还非常严重的现状,并且目前仍有为数不少的相关人群由于对网购的操作程序不熟悉或轻易听信不法“网上广告”误导而到导致上当受骗的实际情况,警方建议在网上购货时:
一、认真调查,务必要核实对方的真实情况。
网上购物是必定存在风险的,在网上购买物品要选择信誉度高的商家,尽量采用“支付宝”、“安付通”等付款方式,避免直接汇款,陌生的网站千万不要触及,明显低于商品平均价格的一般是骗局,不要上当。
二、直接面对,与供应点与供应商进行“议价”。
如购货数额、金额较大时,最好进行实地考察;说到底,侃实后再行购买,以防上当受骗,切不可贪图便宜,见价格低廉就心动,最后落得个财物两空。
三、注重环节,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预警防范。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有效采取措施加以预警与防范,各地相关职能部门也应注重环节监督,及时注意发现类似情况,并加以及时正面宣传引导,以及时有效控制购物“预交定金形式”的诈骗行为的发生,防止此类“网购诈骗”形成连锁反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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