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爱车符合“6年免检”条件吗?

流浪的白云 2014-8-23 1503

今年 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 《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的新措施。据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李江平介绍:公安部将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实施细则,修订相关标准,升级信息系统,组织全国培训,确保《意见》顺利实施。相关部门人士及有关专家进行了解读。
“6年免检”范围如何定?
2010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册登记私家小汽车可享受免检政策;按照《意见》规定,对于2010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可以享受免检政策;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仍执行原检验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仅是试行对6年内新车免予上线检测。因此,车主还是要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意见》还规定,如果在此期间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仍需按原规定参加检验;面包车和7座(含)以上车辆,此次暂不纳入免检范围。
异地验车何时全国推广?
目前已有内蒙古、辽宁、江苏等12个省区组织实施,年底前全国推广; 除大型客车、校车外,机动车可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目前已有内蒙古、辽宁、江苏等12个省区组织实施,今年底前将在所有省份完成推广。公安部正组织试点应用全国统一的检验监管软件,逐步推行跨省异地检验。《意见》明确将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允许车主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
检验后出事故如何追责?
合格标志上标明检验机构名称,发生死亡事故的,严格倒查依法严处;《意见》进一步强化检验机构的主体责任,在检验合格标志上标明检验机构名称,体现责任的可追溯性。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严格倒查机动车检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纪问题。(胡红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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