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马卫东 于 2014-12-22 15:34 编辑 七
1977年我刚调到市公安局办公室宣传科时,让我分管恢复不久的《公安通讯》。
《公安通讯》的前身是1949年6月6日创刊的《人民公安报》,创刊初期它曾是公开发行的报纸,它曾经刊载了很多彭真、罗瑞卿等领导在解放初期的活动消息和他们的讲话。也曾经报道过很多镇压反革命以及“三反”、“五反”的消息与通讯,是北京市解放初期最有名的报纸之一。1952年1月7日公安部创办全国公安刊物《人民公安》,市公安局的《人民公安》遂改名为《首都公安》。“文化大革命”将北京市公安局办公室宣传科彻底砸烂,宣传科被迫撤销,《首都公安》也被迫停刊,它的编辑、记者连同宣传科的老同志被下放到社会上劳动改造。“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公安宣传工作遭到最严重破坏,是公安宣传工作处于停滞和空白的十年。1973年当时的市公安局党委也觉得需要有一份公安局自己办的报纸杂志,于是在办公室研究科成立了《公安通讯》编辑部。1977年年底宣传科恢复工作,《公安通讯》杂志连同编辑部同志一块转到宣传科。《公安通讯》是个没有封面也没有封底的内部简易杂志,最初它只有十几页,后来发展到二十多页。它是双月刊,它的封面上刊登目录,第一页上刊登两篇“小言论”,里页刊登消息和通讯。那时《公安通讯》编辑部有三四个人,都是新参加工作的年轻人,他们过去从来没有编过报纸杂志,一切都是从头学起。我在北京市公安学校学习时曾经编写过内部报纸《捷音报》,算是懂一点,我就带领大家到北京日报社去学习,学习编辑记者怎么写文章,怎么画板式,怎么审查修改稿件等等。过了一段时间有些“文革”前《首都公安》的老编辑老记者归队回来了,我就请他们当老师教大家学习写作,学习画板样,很快大家都能独立工作了。
开始时我的审稿修改量比较大,每篇稿子无论大小长短,也无论消息通讯,几乎都要修改很多,但是我从不厌烦,总是耐心斟酌推敲,一个字一句话地认真修改,有的文章我修改的文字甚至比原作还多,最后署名还是署原作者的姓名。这种情况可以从市局档案处当时存档的办公室宣传科的档案中查看出来。这样的情况维持了一二年的时间,后来大家的写作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后,我的修改就少多了,审稿也不那么费劲了。
在这期间发生了一件事情对我对《公安通讯》编辑部,以致对整个宣传科都产生很大影响。事情是这样的,有一次市里召开大会我代表《公安通讯》去采访,回来后我写了个消息在《公安通讯》上发表了,《公安通讯》发出去之后很快反馈回信息,说我把参加会的市检察长的姓搞错了,王检察长让我写成黄检察长了。原来大会的主持人有些口音,王我听成黄了,而且写完稿也没去核实就刊发了,结果就把王检察长写成黄检察长。事情发生后,我原以为是小事一桩,以后注意就行了,没想到这件事引起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刘光人的高度重视。他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里狠狠地进行批评,让我写检查,他说这件事不是小事,它反映了一个人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现在工作马马虎虎能把检察长的姓搞错,将来指不定还会出什么大错!他不仅让我写书面检查,还让我在编辑部里当着大伙的面公开检查。这件事深深地触动了我,也极大地教育了科里的年轻人。通过这件事儿深深地教育了我们全科的年轻人,使大家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我们深刻地认识到粗心大意、马马虎虎是我们年轻人成长的大敌,也是我们办刊的大敌!之后刘光人副局长和刘尚煜副主任等老领导又带领我们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编委会制度、编前会制度、责任编辑分工负责制等,以及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稿子要送当事人复核,要经过严格的稿件三审制等规章制度,保证了整个刊物的质量。
后来在1980年前后随着形势的发展,人员的增加,条件的日益成熟,经市局党组同意,决定将《公安通讯》改为内部发行的杂志《首都公安》。《首都公安》开始时仍为双月刊,后来才改为月刊。当时科里专门成立了杂志编辑部,成员有张卫华、张策等人,他们俩后来都提拔为副科长,一人具体负责一期杂志的编辑工作。那时宣传科在刘光人副局长和刘尚煜副主任的领导下,已经建立了稿件三审制,《首都公安》的稿件张卫华和张策负责二审,我负责三审。为了保证不发生问题,我们自己又规定了四审、五审制度,就是我三审拿不准的稿子要送刘尚煜四审,刘尚煜四审还拿不准的稿子再送刘光人副局长五审。这一制度始终坚持着,到了1989年“六四”之后,这一制度执行的更严了,那时《首都公安》已改成公开发行的《金盾》杂志,每期杂志的稿件在我三审之后都要送刘尚煜主任以及后来的主管副局长四审。有了这样严格的审稿制度,以致从《首都公安》到《金盾》发行的20多年时间里,稿件上没有发生任何政治方面的差错和问题。现在看来严格慎密的审稿制度,在报刊工作中是多么的重要!
1986年前后,在我当宣传科科长的任上,全国公安法制宣传工作出现很多新的好的发展迹象,一是全国不少公安厅局都成立了归属厅局直接领导的法制宣传处,像上海市公安局就专门成立了法制宣传处,直接受市局领导指挥,上面减少了办公室或者政治部这层机构,使公安宣传工作与社会群众见面更快捷更准确,宣传效果更好。而且宣传机构的级别也由科级升为处级,这也标志着宣传工作的地位和重要性的提高。随后辽宁省公安厅、广西自治区公安厅等厅局也都相继成立了这样的宣传处。这对我们这些还处于办公室宣传科或是政治部宣传科位置的厅局来说,工作就显得落后了很多。二是全国不少公安厅局为了适应对外宣传工作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能够自己掌握对外宣传工作的主动权,都先后建立了对外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物,像上海市公安局就恢复重建了《人民警察》杂志,辽宁省公安厅成立了《水晶石》杂志,广东省公安厅成立了对外公开发行的报纸《广东公安报》,广西自治区公安厅成立了对外公开发行的报纸《公安时报》等。三是全国不少公安厅局的宣传部门里面都根据对外宣传工作的需要,设立了影视宣传部门,厅局为他们专门调拨、购买了摄像机、编辑机等设备,他们能够独立拍摄电视新闻,有的甚至在当地电视台建立了固定的公安电视栏目,像上海市公安局法制宣传处就设有影视宣传科,他们在上海市电视台也设有固定的反映公安工作的电视栏目,等等。
兄弟省市公安厅局的创新精神和做法深深地打动了我们。他们能做到的事情我们为什么不能做到?我们是首都,各项工作理应走在全国的前面,我和全科的年轻人蠢蠢欲动。我向市局办公室刘尚煜主任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并提出去上海市公安局调查学习的请求,得到刘尚煜的批准。我随即赶到上海市公安局法宣处,唐长发处长热情地接待了我,向我详细介绍了成立法宣处的原因,以及成立前后宣传工作的变化情况和他们下一步工作的设想和打算。我返回北京后立即向刘尚煜主任写了上海市公安局公安宣传工作改革情况以及我们下一步工作打算的报告,刘主任迅速批报给苏仲祥局长等市局党组成员。除个别领导提出异议外,大多数领导都表示肯定和支持。一场公安宣传工作的大改革大变动正在北京市公安局内部酝酿着,成为一触即发的态势。
首先,我们先易后难先把我们自己能做主能办的事儿办好。,于是宣传科请示市局办公室又请示市局党组批准在宣传科新增影视组,负责全局的电视宣传工作。局里特意为影视组调配了摄像机,后来又为影视组配备了编辑机,我又从基层商调来一名会摄影本人又喜欢摄像工作的年轻人李春扛机器搞摄像,后来又从转业人员中挑选一名热爱摄像工作的人员搞后期制作,我们的影视工作就这样搞起来了。
随后我们又把主要精力放在筹备公开发行的公安杂志上。我先给市局党组写报告,说明《首都公安》改为公开发行的必要性,以及公开发行后在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等方面都做了详尽的阐述。苏仲祥局长“拟同意”的批示终于传下来,但要等召开党组会议议定。在召开党组会之前,我带领全科同志为这本杂志起名,我们拟了二十多个候选名单交给刘尚煜主任带到党组会上,候选名单中我记得有金盾、蓝盾、公安、警察······等。为了使党组会顺利通过这一议题,我又在开会头一天找到市局资深的老顾问刘涌同志,请他帮忙跟苏仲祥局长说说,他很支持我们,表示一定去说。
刘涌同志是北京市公安局里资格最老的德高望重的老领导,早在北平市和平解放前夕的1948年12月17日,在河北省保定市召开的中共北平市委第一次会议上宣布,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公安局军事管制委员会,谭政文同志任局长,刘进中同志任秘书长,刘涌同志任一处处长,是市局领导中的第三把手。后来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冯基平是当时二处处长,后来的公安部部长赵苍璧是当时的三处处长,可见刘涌同志的资历有多老。刘涌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之前就已经是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政法部部长了,是名副其实的老革命。“文化大革命”之后他虽然退居二线,但是他说话的分量还是很重的,这次《首都公安》改为公开发行,跟他找苏仲祥局长背后说我们的好话分不开。
果然,市局党组会一致同意《首都公安》公开发行,刊物的名称就叫《金盾》。并决定刘光人同志任顾问,刘尚煜同志任社长,马卫东同志任主编,张卫华、张策同志任副主编。
接下来进入具体筹备工作阶段。我和宣传科的美编李元石同志负责请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彭真同志题写刊名。为什么请彭真同志题而不找别人呢?我记得当时有这样几条理由:第一,彭真同志是当时中国政法界最高领导。第二,彭真同志在担任北京市委书记时就曾经给《金盾》的前身《首都公安》题写过刊头。第三,彭真同志的书法也非常好。基于这几条原因我们非要找彭真同志题写刊头不可。当时李元石的一位朋友在全国人大办公厅工作,我们就决定由李元石负责给彭真递信,我负责代表编辑部起草给彭真同志的信。信递上去有一个来月的时间,我们接到全国人大办公厅的电话,让我们派人去取彭真同志题写的刊头。李元石丢掉手头的工作马上赶到全国人大,当他在我们面前展示出彭真同志的题字时,大家都被彭真同志漂亮秀气、挺拔有力、造诣深厚的“金盾”两字所震慑。
随后我又去找市委宣传部报刊处和市新闻出版局报刊处的领导,和他们谈《首都公安》改为《金盾》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请他们支持我们。并向他们递交了申请报告。当时国家对申请报刊号控制还不是那么严,我们的申请市新闻出版局和市委宣传部很快同意了,后来报到市委主管此项工作的书记那里,他对公安局办的《首都公安》很熟悉,因而对《首都公安》改为《金盾》公开发行很支持。再后来我们的申请报到新闻出版署,我和张卫华、张策等人又通过熟人找到新闻出版署报刊司的领导,我们又向他们说明理由,请他们大力支持。事后不久新闻出版署就批准了我们申请办《金盾》杂志的报告,批给我们《金盾》的国内统一刊号是CN11——1381。
与此同时我和刘尚煜社长反复研究了《金盾》杂志编辑部和发行部、广告部的人事安排,编辑部由张卫华和张策轮流负责,主要编辑有刘蔚、洪顺利等人,发行部由杜欣路和朱全军负责,当时是自办发行,发行工作很重。广告部请市局印刷厂退休的老厂长负责。
剩下的就是稿件了。为了使《金盾》的创刊号一炮打响,我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方法,一方面让张卫华和张策组织《金盾》编辑部的同志筹备稿件,另一方面由我召开全科会,在全科范围征集稿件。大家都积极行动起来为《金盾》筹集稿件。经过一段时间的认真筹备,稿件纷纷集中到张卫华和张策手里。我又及时找“二张”研究,看看这些稿件已经足够编三期杂志用了,于是我们决定从1988年起《金盾》杂志正式创刊。创刊时是每期48页,后来改为64页,再后来又改为96页。1996年我调离市局法制宣传处,调离《金盾》杂志主编岗位后,《金盾》杂志社的同志们又前进了一大步,将《金盾》杂志改为半月刊,使它在社会上的影响更大,效果更好,当然这都是后话。
《金盾》杂志正式成立不久,我又向北京市出版工作者协会写了入会申请,很快《金盾》就成为北京市出版工作者协会的集体会员,我个人也被协会选为常务理事。
下面让我们通过《金盾》创刊号上刊登的文章,看看当时我和编辑部同志的精心准备。
首先我们请市局研究室主任扬昭敏代市公安局局长苏仲祥起草了《我们需要了解社会更需要社会了解我们》的卷首语。文章指出:《金盾》杂志的办刊宗旨是:坚决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全面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积极宣传党的公安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向人民群众进行生动具体的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普及法制常识,宣传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保卫改革,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及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维护首都良好的社会秩序,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保卫四化建设做出贡献。这篇文章对创办《金盾》杂志的原因、办刊宗旨以及对全体办刊人员的要求,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是我们办刊人员几十年来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
在这期杂志里我们科同志自己写的稿件占了相当比重,像张卫华、张策写的《天安门广场爆炸事件留下的思考》,刘蔚写的《高档香烟流失之谜》,对外宣传组的李晓津写的《他们同水下尸体打交道》,《首都公安报》的吴振英和李孜合写的《桃色梦的幻灭》,我和对外宣传组的魏凤英写的纪实文学《插翅难逃》等。
在这期杂志里我们还请著名作家写了一批文章,这里有陈建功的《永外派出所民警印象记》,钟源的《闹市中的火眼金睛》,计红绪的《京华交通与交通警》,魏人的《你认识这些骗子吗?》。还请局内外的作者陈葆琛、张克涛、孙瑛、宋大雷、施燕分别写了文章。封面是请的市交管局著名摄影师刘英毅照的几幅彩照,由李元石精心设计的。封底是请著名画家苗再新画的表现警察铮铮铁汉的作品《待发》等。
由于我们在稿件上做了周到细致的准备,加上封面封底都比较吸引人,所以《金盾》杂志一炮打响,发行量直线上升,1988年也就是创刊头一年最高发行量达到每月50多万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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