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纪实文学连载《警察生涯》之20 (恢复创建《首都公安报》)

马卫东 2015-1-7 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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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已经谈到《首都公安报》的前身是《人民公安报》,是1949年6月6日创刊的一张资深老报纸。四开四版,每周一期,在社会上公开发行,是北京市公安局党组(委)机关报。那时《人民公安报》不定期的向社会各报社发布新闻,像镇压反革命,取缔一贯道,取缔妓院等社会新闻都由《人民公安报》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人民公安报》简直成了当时北京市的新闻发布单位。

《人民公安报》的办报宗旨是:帮助广大公安干警学习政策、交流经验、提高业务,并使公安机关和警察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起来。为了加强对报纸的直接领导,解决报纸过去一年来未能很好地为中心工作服务的问题,在1950年《人民公安报》出版到46期时,北京市公安局党组成立了由局长牵头,由各个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人民公安报》编审委员会,具体指导办报工作。

1952年1月7日,由于公安部创办了全国公安刊物《人民公安》,为避免与公安部刊物名字重复,北京市公安局于是将自己办的《人民公安报》改名为《首都公安》。时任公安部部长兼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的罗瑞卿同志,特别邀请时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的彭真同志题写了《首都公安》的报名。

《首都公安》报自创建以来,除及时报道各项业务工作外,也用相当大的篇幅报道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对英雄模范人物的宣传报道,搞得有声有色。1961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治安处侦查员刘刚同志,在追捕持枪歹徒的战斗中,不顾赤手空拳与歹徒英勇搏斗,不幸中弹牺牲。刘刚同志后来被北京市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并被追记特等功一次。《首都公安》以消息、通讯、评论等多种形式报道了刘刚同志的英雄事迹,号召全局干警学习刘刚同志英勇无畏的革命精神,起到很好的新闻舆论的宣传教育作用。

然而,就是这么好的报纸也难逃“文化大革命”的厄运。1966年4月,《首都公安》被迫停刊,编辑记者们大部分被调离公安机关,下放劳动改造。直到1973年当时的北京市公安局领导也觉得有必要建立公安局自己的刊物以满足工作的需要,于是在北京市公安局办公室研究科出版了内部发行的简易杂志《公安通讯》。我是1977年从宣武公安分局调到办公室研究科的,当时我是副科长分管《公安通讯》工作,后来办公室恢复了宣传科,我又连同《公安通讯》一起转到宣传科工作。

1980年1月经宣传科申请,北京市公安局党组考虑到“文化大革命”后飞速发展的斗争形势和工作任务的需要,决定将《公安通讯》恢复为《首都公安》。《首都公安》仍是简易杂志,双月刊,编辑部仍是《公安通讯》时的编辑部。

随着革命形势的进一步发展,全局思想政治工作需要和日益发展的对敌斗争工作需要,北京市公安局急需有一张自己的报纸,经过我和刘尚煜同志和吴家华同志的努力,在做了无数次的个别人的工作之后,在1984年8月10日市公安局党组决定,同意《首都公安》改版试刊办成《首都公安报》,被迫停刊达18年之久的《首都公安报》终于恢复出版了!我们立即组建了以宁红、王建武、傅绪文、翁群等同志为主的《首都公安报》编辑部,《首都公安报》和《首都公安》杂志成为市公安局的一报一刊。随后我又多次上市委宣传部和市新闻出版局,找有关领导向他们介绍《首都公安报》在解放初期是公开发行的报纸,取得他们的支持。然后我又正式向市新闻出版局和市委宣传部写报告申请《首都公安报》公开发行。后来听说这个报告一层层报到市委主要领导手里,这位领导解放初期在北京市工作过,对当时的《首都公安》报印象非常好,他马上同意了我们的申请,随后新闻出版署也批准了我们的申请报告。1984年12月22日《首都公安报》由内部自办报纸转为正式报纸在国内发行。

为了更好的展示《首都公安报》的风采,我们编辑部的全体同志一致同意,请当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同志再次为《首都公安报》题写报名,可是如何将申请送到彭真同志手里呢?我们冥思苦想着,我就召集编辑部全体同志开会研究怎么办?这时翁群同志小声对我说:“我可以试试。”我忙问她:“你有什么办法?”原来她母亲是彭真同志的干女儿,跟彭真同志一家关系很好,经常去彭真同志家里去看望彭真同志。听翁群这么一说,大家心花怒放起来。此时在我眼前显现出一位50左右岁数,精神抖擞,精明能干的妇女形象来。原来就在前几天翁群大学毕业后到市公安局找工作时我在接待室和翁群面试谈过话,翁群在母亲的陪同下来到接待室。翁群同志腼腆、老实、不爱说话,和她母亲形成鲜明对照。她母亲特别健谈,我和翁群谈话的一多半时间是在跟她母亲谈。这次见面翁群和她母亲都给我留下不错的印象。现在翁群提起她母亲来,我自然马上想到她母亲的形象。我忙说:“那就麻烦你母亲了。”小翁说:“麻烦倒没什么,就是时间可能长点。”我忙问什么原因?小翁说:“彭真爷爷这些日子有些不舒服,得等他身体好些再说。”我们大家忙说没问题。

过了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一天早晨上班翁群兴致勃勃地跑进我的办公室,边跑边说“马科长,彭真委员长的题字写好了!”大家闻讯赶来,只见“首都公安报”几个大字写的隽秀挺拔,十分惹人喜欢。大家再一看题字日期是1984年11月28日。我赶紧拿着彭真同志的题字分别送给宣传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和各位局长去看。大家都为彭真同志这么大年龄,工作这么繁忙,还能抽出时间为《首都公安报》题写报名,感到特别自豪。

与此同时1984年北京市公安局党组正式任命刘尚煜同志任《首都公安报》社社长,马卫东同志任《首都公安报》社总编辑。

随后,我又以《首都公安报》的名义向北京市新闻工作者协会递交了入会申请,1985年2月9日北京市新闻工作者协会正式批准了我们的申请,吸纳《首都公安报》为这个协会的集体会员。不久我个人被协会选为常务理事。在以后的工作中,由于《首都公安报》的成绩突出,影响越来越大,加上我们本人的努力,工作做出了成绩,1990年和1993年,我和《首都公安报》的记者杨亚玲同志曾两次被北京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评选为两年一届的北京市先进新闻工作者。

1986年经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批准,《首都公安报》被列为国家正式出版报刊,统一刊号是CH11——0111。《首都公安报》在1984年刚由内部自办报纸转为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正式报纸时是旬报,每十天出一期。到1989年10月1日起,《首都公安报》由旬报改为周报。1990年9月亚运会期间,《首都公安报》又改为两天出一期,印刷也由原来的铅印改为激光照排,亚运会安保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安保人员的事迹都及时在报纸上刊登,极大地配合了亚运会安保工作的成功开展。

后来北京市公安局又任命宁红同志任《首都公安报》副总编辑兼编辑部主任,组织编稿和二审稿件,我负责对稿件的三审。

1984年刚恢复《首都公安报》时,采编人员只有6、7人,到1993年时采编人员发展到9人,计大学本科**3人,大专**4人,高中**2人。对这些采编人员我们始终坚持用培养教育公安民警的规格和标准进行培训教育,他们和其他公安民警一样参加市公安局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和各种培训,严格执行公安系统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因而这些采编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都是比较高的,他们能够做到闻风而动,战之能胜。这也是《首都公安报》这支战斗集体能够多次荣获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和集体嘉奖的重要原因。

为了搞好报纸工作,我们从小报的特点出发,始终坚持采编合一的原则,记者、编辑、通联工作一体化,每个同志既是编辑又是记者还是通联工作者,既要写稿又要编稿还要做通联工作。哪方面工作急工作多任务重,我们的同志就上哪方面工作。一专多能、多面手就是对《首都公安报》人员的恰当称呼。1992年北京市密云县等地发生水灾,《首都公安报》集中组织了五六名同志去密云县公安局采访报道,我们深入水灾第一线,不顾大水还未完全退去,道路被大水冲垮,随时可能爆发山洪等危险,在第一线坚持采访,这时我们人人是记者。回到市公安局后,我们又马上投入写稿编稿工作,这时我们人人又是编辑。平时我们经常深入各业务处、各分县局组织通讯人员提供线索、写作稿件,对通讯人员进行培训。这时我们又都变成通联人员了。我们就是这样一支特别能战斗的先进群体。

《首都公安报》所以办的好,也跟她有一支健全成熟的通讯员队伍分不开。北京市公安局各个业务处、分县局都有局处级通讯员和科所级通讯员,还有大量的专门提供情况、提供稿件的一般民警通讯员。全局建立起多层次的通讯员队伍一百多人。每年《首都公安报》都要召开至少一次通讯员大会,总结表彰上一年度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部署下一年度通联工作的计划要求。在九十年代在当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处领导中,在中共北京市委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的一些领导中,有不少人就是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首都公安报》的通讯报道骨干人员。

为了交流工作经验,及时学习别人的先进做法,自八十年代初起《首都公安报》还参加了全国部分公安报年会。这种年会是非官方非正式的会议,而是全国部分公安报自己办的一种松散的会议形式。每年举办一次,由一家报纸主办,除差旅费之外一切会议活动经费都由这家报纸出,这种会议形式很不错,使各家报纸及时掌握信息,交流先进经验,统一各自步调,广泛结交朋友,起到很好的作用。1986年我们《首都公安报》就主办过第四届全国公安报年会,那时全国有十几家公安报参加,北部地区有《齐齐哈尔公安报》、《吉林市公安报》、《抚顺公安报》和《沈阳公安报》,中部有《天津公安报》、《开封公安报》、《武汉公安报》,南部有《杭州公安报》、《广州公安报》、《重庆公安报》、《广东公安报》和广西自治区公安厅的《公安时报》等。后来公安部出面,每年召开一次全国各省、市、区公安厅、局宣传处、科长会,总结工作,部署任务,这虽然和我们全国部分公安报年会的内容差不多,但我们的年会大部分报纸都不够级别,参加不了公安部召开的会议,所以我们的年会每年还照常召开。

原有的《首都公安报》虽然已经是国内公开发行的报纸,谁都可以订阅,但是考虑到它是北京市公安局党组(委)机关报,主要读者对象是民警、武警、各单位保卫干部和治保积极分子,而不是广大人民群众,因此我就思考琢磨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一次我发现有的报刊它可以同一个刊号出几种报纸几种刊物,于是我就找市新闻出版局报刊处的同志打听,他们说那是政策允许的,于是我就和当时的《首都公安报》编辑部主任王建武研究,办起了《首都公安报·社会特刊》,时年1993年11月8日。当时《首都公安报·社会特刊》面向社会群众公开发行,由于它内容丰富多彩,有可读性,法制教育寓破案故事之中,因而它的发行量一直比较高,一度发行量每期曾达到过20多万份。

为了使《首都公安报》更好地为中心工作服务,更好地为广大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和保卫干部服务,为满足多层次读者的需求,我们要求《首都公安报》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基础上,在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的前提下,报纸尽可能办得更加贴近读者,尽可能增加知识性、趣味性和可读性,开办了很多深受读者欢迎的栏目。如一版的《小言论》、《干警谈》、《凡人剪影》、《为警清廉》等,二版到四版的《从警一得》、《京都刑案》、《武警之窗》、《内保专刊》、《它山之石》、《金水河》等。既活跃了民警的生活,又培养锻炼了人才,使《首都公安报》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

这里仅就《小言论》谈谈自己的看法。《小言论》是30多年前在《公安通讯》时期创办的一个可以称作报纸灵魂的栏目。那是在1978年前后“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不久,改革开放刚刚起步,原有的《首都公安》报早在1966年就被停刊,还没有恢复,全局只是试办了简易杂志《公安通讯》,经科长杨昭敏建议,设立了《小言论》栏目。封一是刊头和目录,封二就是《小言论》栏目,每期2篇文章,作为杂志的灵魂和匕首,它代表了编辑部集体的声音,无论是提倡表扬什么或是批评某一种错误倾向和行为,都通过《小言论》来体现。

经常为《小言论》写文章的是办公室宣传科的科长、副科长,也鼓励一般编辑去写。当年经常为《小言论》撰稿的有杨昭敏、苏桂珺、王兰升、刘尚煜、吴家华和我,每个撰稿者都有笔名,《小言论》的署名都用笔名,从来不用真名。比如我常用的笔名就有冬青、骥磊等。现在的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卫华那时是一般的编辑记者,偶而也写几篇小言论,他的笔名是艾海。

后来《公安通讯》改为《首都公安报》,这时的《小言论》栏目每期只登一篇稿子。再后来小言论这个栏目用别的栏目代替了,停刊了若干年,直到二十一世纪之后才又恢复《小言论》这个经典栏目。

据不完全统计,我在《公安通讯》和《首都公安报》先后撰写了各种《小言论》四五十篇,其中在1983年前后为配合“严打”而配发的《小言论》比较有意思,如为解决如实报案的问题我编写了《要认真受理群众报案》和《在立案上一定要实事求是》,在破案的关键时刻又刊发了《要善于“顺藤摸瓜”》、《莫放过不吃劲的线索》和《要学会“打油代买醋”》、《功到自然成》。在“严打”进入总结提高阶段时,我又写出了《群众是真正的铜墙铁壁》、《要时刻想着我们的责任》和《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做人民群众的坚强后盾》等,再加上其他同志配合“严打”写的《小言论》,《首都公安报》有力地配合了“严打”斗争的顺利开展。

图为时任《首都公安报》总编辑的作者(右一)与时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鼎丰(中间),和时任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长龙新民(左一)在开会。

那时的《小言论》影响很大,不仅在北京市有影响,在全国影响也很大,每期《公安通讯》或《首都公安报》刚一印出来,干警们纷纷抢着看,就连外省市的同行们也都争相传阅,并说:“这是北京的声音,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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