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根据人大常委会意见取消高级法院考核排名

不简单 2015-3-8 2545

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 今天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张德江在回顾2014年主要工作时指出,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事故和违法犯罪频发,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心。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着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针对社会反映较为突出的司法不规范等问题,常委会在分别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报告时,要求加大规范司法行为力度,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整改,取消高级人民法院考核排名,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推进量刑规范化;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落实措施,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八个方面的问题。
最新回复 (4)
全部楼主
  • 家长里短 2015-3-9
    2
    取消高级人民法院考核排名---

    考核是否科学,取决于指标体系的设计是否科学吧?
  • 猛虎1 2015-3-10
    3
    Quote家长里短 发表于 2015-3-9 22:37
    取消高级人民法院考核排名---

    考核是否科学,取决于指标体系的设计是否科学吧?


    有道理!
  • neil0714 2015-3-11
    4
    中国就这样,就不能发扬积极的,取消消极的。什么错一点就否定全部。考核在促进工作上还是有积极的一面,只是项目设置应该筛选。应该保留违反法律的项目比质,去掉一些比快、比量的项目。比如超审限、错案率率之类促进遵守法律的项目我觉得考核是有好处的。但是结案率、高效率这些考核项目完全就是让大家去忽视本质专皮毛。只要没违反法律,案件办好,一天结案和1个月结案有什么区别。也没有理由去责备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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