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daofu2 于 2015-5-5 07:36 编辑 对当街行凶必须严惩,对成都凶徒司机必须重判!
3日,成都发生了凶徒司机当街殴打女司机致伤,并刺伤见义勇为出租车司机的事件。
近日,披露的视频揭示了事件的全过程,再加上道德泯灭的某些门户网站的诱导性宣传,以及凶徒司机张某貌似诚恳的道歉,一时间,网络风向大变,一群网络流氓兽性大发,发出了“打得好”、“欠揍”之类的嗥叫!
假说此事若以前还有回旋余地,那么此刻绝无妥协可能!对当街行凶必须严惩,对成都凶徒司机必须重判!
当今之中国,为什么形成了好人怕坏人的局面?为什么出现了人人自危的局面,原因之一就在于对于公然藐视法律、践踏道德、挑战文明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甚至是姑息纵容!
古时描述罪犯行为之恶,经常需要说,某犯罪行为发生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就是指明罪犯主观之恶。在光天化日之下违法犯罪,相较于在月黑风高夜,其藐视法律、践踏道德、挑战文明的程度更甚,对守法公民的伤害更大!试想,如果在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之下,公民尚不能获得保护,那么,安全感从何而来?
但是很遗憾,我国公检法机关对当街违法犯罪行为明显打击不力,没有认识到这种行为对法律秩序和社会公德造成的伤害,而是按一般案件处理。由此,造成了街头凶徒泛滥,恶性案件频发,而无人敢于见义勇为的结果。
就在2日,驻马店平舆县一名20多岁的女孩被一男子残忍杀害,事件的起因,就是因为男子索要购物袋未果。案发时,男子持刀追砍女孩至当街,女孩的右耳和右手掌被砍掉,身上多处刀伤,当场死亡,全程无人施以援手。
这是多么恐怖的现实!面对如此恐怖的场面,难道还不足以使公、检、法警醒吗?
再说成都凶徒张某,其行为分三个阶段:其一,两车当街竞逐、别车;其二,当街行凶,殴打他人致伤;其三,用螺丝刀刺伤阻拦其行为的出租车司机脸部、头部。他与女司机第一阶段的互动可认为是交通违法行为,而第二、第三阶段的行为就是当街行凶!就是故意犯罪!!就是公然蔑视法律、挑战公德!!!
那些为凶徒司机的张某开脱的人渣网站、网络臭流氓们,你可以为张某殴打女司机的行为找借口,但是,你们如何解释用螺丝刀刺伤见义勇为的出租车司机的行为?
所以,对成都凶徒司机张某必须重判!对所有当街行凶的暴徒必须重判!
如果花个几万块钱就可以换来随便打人的“自由”,那么,中国守法公民的人权何在?
为什么现在的人戾气太重?就是因为专政机关杀气不足!
看看那些凶徒的残暴吧!看看那些网络流氓们的嗥叫吧!!如果压不住他们的嚣张气焰,建设良好的社会秩序,树立文明的社会道德,岂不成了痴人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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