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判“讨薪”让谁偷着乐?

汪宝裕 2016-3-19 2341

本帖最后由 汪宝裕 于 2016-3-19 10:29 编辑

公判“讨薪”让谁偷着乐?
3月18日下午,阆中官方回应新京报(微信公号ID:bjnews_xjb)记者称:“对3月16日,四川阆中市人民法院在阆中市江南镇举行公开宣判大会,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张某、戚某等8人(其中包工头2人,在册民工3人,不在册人员3人)有期徒刑6-8个月,部分缓刑”有关部门已启动调查问责程序,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布结果。
当看到四川阆中农民工,因过激讨薪被四川法院开公判大会“依法严办”的消息:内心五味杂陈,面对这8名讨薪者为自己的极端方式讨薪,触犯“妨碍公务罪”获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何偏要堵南津关古镇旅游景区堵住景区大门?为何偏要挟持警察?为何维权偏要过激呢……这一连串的问题让你笔者百思不得其解?确实,正如审判所言人们很同情农民工被欠薪的遭遇,但超越法律的不理性维权行为也终究为法律所不容。可是当观看了四川阆中法院近日搞似曾相识的公开宣判大会,着实令人有不知今夕是何年的感叹?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明确反对集中宣判和执行,尤其在“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的今天,司法机关想必更清楚以荷枪实弹的武警押解农民工开公判大会并不那么“理直气壮”?可是当局明知不可为?为何偏要为践踏法律底线呢?找答案不必搜索,因为“屁股决定脑袋”当之无愧!
据法院的认定,百余名农民工在前往南津关古镇旅游景区堵住景区大门前的2015年8月29日,聚集在阆中市学府花园项目部索讨该项目拖欠的工资。已表明,当地政府若帮助农民工拿回自己的血汗钱,就可以避免后来堵旅游景区大门的?难道这不是当地政府不作为,反拿农民工来顶罪吗?这是典型的的违背共产党人宗旨事件,助长了“土豪”老板欺压农民工。习主席倡导司法机关必须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可四川阆中市的人民法院却蔑视新的党中央的指示,把刚刚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当成耳旁风抛到脑后,热衷与剥削压榨农民工的老板穿一条腿的“连裆裤”……请你们扪心自问对得起“人民公仆”的称号吗?
农民工辛辛苦苦给为老板当牛做马,黑心乱肝的资本家不光给的工钱极其可怜,而且还想方设法不择手段赖着不给工钱,而当地的人民政府的政府非但不给农民工做主,当地的人民法院不是“第一时间”把解决劳资纠纷双方的矛盾当成第一要务,偏要召开公判大会审判被迫害、被侮辱、受委屈的讨薪者,就显失“公平”了?如果非要公判,也不是不许,那就是把欠薪的老板也抓来“一起审判”,因为农民工的过激行为是因你故意“欠薪”激怒的,他们堵大门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也是你老板“逼出来的”,所以,本着“冤有头债有主”的天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的要义,老板也要公开判刑,而且还要重于农民工,因为没有欠薪,便没有讨薪?因此,在阆中市江南镇举行公开宣判大会必须当众宣布XX老板立即偿还所欠农民工工资,同时赔偿农民工一路“讨薪”的合理费用……如果这样宣判,那个老板还敢欠薪,那个农民工还“恶意讨薪”。如是这样,你们川阆中市人民法院岂不是全国的“先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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