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哀默大于心s1 2012-9-1 246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警察网(以下简称网站)是提供警察朋友进行文化休闲、娱乐生活的地方,以“倡导警察业余文化、推动文明生活娱乐”为基本宗旨,遵循“团结、文明、和谐、特色”的理念,为广大网友提供一个良好的业余交流平台。
第二条 在法律和网站制度规范的范围内,提倡言论自由,参加警察网讨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讨论不得涉及政治、色情、暴力、恐怖、迷信等内容。
第三条 警察网的全体会员都享有社区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 帖子一经发布,便为警察网和会员所共有,警察网拥有对帖子和会员ID进行管理的权力,会员应当服从管理,对管理有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反映或投诉,但不得对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进行人身攻击。

第二章:等级设置

第五条 会员设置分为普通会员、实习版主、版主、分区版主、超级版主、管理员六个级别,确有必要时,可以增加级别层:其中版主、分区版主、超级版主、管理员为网站管理层,对网站事项根据分工行使管理权。

第六条 超级版主、管理员由网站任命,版主由网站任命或会员申请,会员申请版主经批准后为实习版主,经一定的时间内的考核阶段通过后成为正试的版主,正式版主经一定时间的工作后经考察可以认命为分区版主、超级版主,分区版主和超级版主原则上从版主当中择优选任。
第七条 版主、分区版主、超级版主和管理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职:
 (一)连续超过60天未在线,且不请假的(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不可抗拒原因,无法及时请假的除外);
 (二)60天内没有管理记录的;
 (三)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四)长期不参与网站活动和议事的;
 (五)故意发布违规帖子、造成较大影响的;
 (六)滥用职权的,会员意见较大的;
 (七)未经批准,将自己ID交给低于自己级别的人使用,经警告不改正的;
 (八)不热爱网站,有危害网站行为,或在网站挑起纷争,影响网站稳定,查证属实的;
 (九)不服从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网站组织的评议活动中被评议为不称职的;
 (十一)请假超过三个月或者一年内累积请假超过五个月的;
 (十二)对网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消极回避、应付经警告不改正或拒不执行的;
 (十三)故意发布不符合身份言论严重误导视听,造成较大影响的;
 (十四)未请假情况下,在所分管版块半月内无新帖的;
 (十五)版主之间恶意攻击经警告不改正或者侮辱谩骂会员,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六)其他应当解聘的情形的。

第八条 普通根据会员的积分设置等级,级别按积分自动晋升。
第三章注册

第九条 会员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享有网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网站规定改变自己密码的权利。但不得有下列注册行为:

 (一) 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政治人物、文化名人的真实姓名注册的;
 (二) 以国家机构、公安机关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的;   
 (三) 注册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并带有侮辱性内容的;   
 (四) 注册不文明、不健康用户名的;   
 (五) 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用户名的;   
 (六) 注册图形符号用户名的。
 (七)使用党政要人相片以及色情、淫秽、暴力、封建迷信图片(包括露点美女图片)作为头像、签名的;
 注册用户名中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直接予以删除,情节严重的,予以锁定IP处罚。
一、ID名称管理规则
1、不得以前任和现任国家领导人或谐音,不得以国家机关、政府职位等时政敏感类内容做为ID。
2、不得含有色情、淫秽、下流等低级词汇作为ID名称。
3、不得含有对其他会员进行人身攻击、侮辱、挑衅的内容。如:XXX他爹、XXX贱B,XXX死全家等。
4、不得与网站管理等级相同或易引起网友混淆的ID。(如,论坛管理员,超级版主,论坛版主,实习版主等)
违反以上四条,直接删除ID,不另行通知。
5、不得注册和论坛高级管理、斑竹、论坛红人,ID相似的ID名称,如当事人提出投诉,立即删除此ID。
6、对于注册1年从未发贴的ID,警察网保留删除的权力。
二、头像管理规则
1、不允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领导人照片做为头像;
2、不允许以广告内容或广告网址的图片做为头像;
3、不允许以恐怖、暴力、色情、露点、姿势淫秽或极为不雅等图片做为头像;
4、不允许以含有人身攻击、地域歧视和攻击、造谣、毁谤他人等内容的图片做为头像;
5、不允许以含有敏感时政信息或内容的图片做为头像;
如违反本规则,管理员可自行编辑掉该会员头像并给予警告。如发现该会员再次违反原则将给予封号处理。
三、个人签名管理规则
1、内容不得违反警察网发帖规则;
2、内容不得涉及人身攻击、地域歧视和攻击、造谣、毁谤他人等言论;
3、内容不能太过低级或者龌龊、恶俗。
4、签名使用的图片,不得违反【头像管理规则】
5、内容不得用于商业、赢利和广告行为。
6、签名中不得使用视频或音频播放。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普通会员具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发布帖子的权利;
2、发起辩论的权利;
3、发布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4、举报投诉的权利;
5、竞选版主的权利;
6、网站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维护网站利益、建设网站的义务
2、遵守网站管理规定的义务
3、服从管理的义务
4、系统设置的其他应当遵守的义务

第十一条:版主、分区版主、超级版主和管理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删除、编辑、移动、锁定、屏蔽所负责区域的违规帖子;
2、有权对所负责区域的帖子进行评分或撤销评分;
3、参与网站重大事项讨论的权利;
4、提出涉及全局性或局域性的活动建议的权利;
5、对普通会员有监督的权利;
6、提请奖励优秀会员的权利;
7、制定符合所负责区域的规则的权利;
8、网站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管理网站的义务;
 2、维护网站整体利益义务;
 3、帮助网友,解决相关问题的义务; 
 4、协调网站纠纷、化解矛盾,确保网站稳定的义务;
 5、发现和培养后备人才、优秀会员的义务;
 6、网站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帖子管理

第十二条 会员有权发布网站设置的各类帖子,并对所发布的帖子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会员个人原因引起的侵权由本人负责。

第十三条 网站保护会员的知识产权,坚决打击抄袭等侵权行为。
第十四条 对于发布违规帖子,危及网站生存的,将诉诸法律处理。 
第十五条 会员发布贴子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发布包含下列内容的帖子:
 (一)禁止发布涉及国家安全、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和政府及其领导人的言论。  
(二)禁止发布泄露国家或公安机关秘密及教唆犯罪的言论。
  (三)禁止发布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现行制度不满的言论。
 (四)禁止发布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等方面的言论。
 (五)禁止发布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中伤、恐吓他人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言论及个人隐私。
 (六)禁止发布散布谣言,捏造或者歪曲事实,侵犯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贴子。
 (七)禁止发布包含其他网站链接、网址的主题或求助帖子。
 (八) 禁止发布带有恶意代码故意对网站进行攻击的贴子。
 (九)禁止发布涉及政治、民族、宗教类敏感话题的帖子。
  (十) 禁止发布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其他内容帖子
 违反上述要求的帖子,将直接予以删除,其中违反本条第一、二、三、四、五、六、八项的帖子删除的同时,对相关人员予以禁言、锁定ID、IP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诉诸法律。
第十六条 论坛严禁会员在不同版块重复发帖,发现重复发帖情况的后发帖者给予删帖处理,并酌情给予相关处罚。  
第十七条 对于优秀帖子,网站通过高亮、置顶、精华等方式予以确认。
第十八条 精华帖子的评定是网站对会员发布的帖子的最高评价,评定中要本着慎重的原则进行评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不得根据评定人的好恶进行评定。
第十九条 网站在精华帖子评定中侧重原创帖子,精华帖子的评定遵循下列原则:
(一)比例原则:一个版块总的加精帖子不能超过总帖子数的5%,版块帖子质量实在比较高的版块,可适当增加,但不能超过总帖子数的8%。
  (二)数量原则:加精帖子一般需回复在20帖以上(帖子发布本人的所有回复做一帖计算),人气在200以上的帖子。
第二十条 下列帖子可以加精:
 1、观点新颖,前瞻性强,具有较强解决某一方面问题能力的帖子

 2、热门的帖子:受到大多会员好评的帖子;回复率和人气高的帖子。
 3、原创作品中受到大多会员肯定的贴子
 4、创意独特,题材新颖的帖子
第二十一条 精华帖子的评定和取消一般由版主以上人员执行,版主负责自己管理板块内文章精华的评定和取消;超级版主有权对自己所管理分区内的精华评定或取消精华并负责处理本管理区域内精华帖子操作方面的投诉。
第二十二条 严禁版主给自己的帖子加精;严禁版主串通相互加精;严禁为关系人、好友降低标准评定精华帖子。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 奖励分为:奖励金钱、威望、贡献值、勋章等四种,处罚分为:删帖、禁言、扣除金钱、威望、取消勋章、通报批评、降职、撤职、封ID、删除资料、封IP及IP段等。

第二十四条 各个版块发帖、删贴等具体奖励和处罚办法由各版版主在自己的版快根据板块实际情况进行。
第二十五条 对于表现特别优秀的会员,版主、分区版主、超级版主奖励、处罚由管理员执行。
第二十六条 日常奖励(处罚)由所在的板块版主执行。集中奖励的,由各板块推荐人选,报分管的超级版主审核,最终报网站管理层决定;管理团队成员中有危害网站的严重行为的,经过管理员协商,可以直接撤职。
第二十七条 对于会员奖励月底由各版主上报到超版。对于版主的奖励由分区版主提名。上报到超级版主做审核,审核后上报到给管理员。经管理层讨论通过后给予奖励;

第七章网站管理层

第二十八条 网站管理层由超级版主以上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以吸纳部分优秀版主进入。

第二十九条 网站管理层主要负责以下重大事务:
(一)决定论坛的重大事项:
1、网站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制定 ;
2、重要制度和事项的审议;
3、论坛板块的大规模调整;
  (二)重大人事变动
1、管理员的任免(辞职除外)

2、超级版主的任免(辞职除外)
3、大规模的人事调整。
 (三)重大问题的处理
1、对版主以上违纪人员予以撤职的处理

2、同一事件中拟对三人以上会员删除ID以上处罚的处理。

 (四)运作程序:
1、对于能够形成共识的重大问题,由站长直接发布处理决定;

2、对于分歧较大的,采取投票的方式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第三十条 对于特别重大事项应当征求社区版主意见建议。

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免

第三十一条 论坛的管理人员分为管理员、超级版主、分区版主、版主、实习版主、五个层次。
第三十二条 管理员负责整个社区的日常事务和对论坛程序的维护与管理,站长对管理员进行任免及考评。
第三十三条 超级版主负责协助管理员工作,对论坛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监督,以及对版主进行考核,督察。超级版主的选拔任用,由管理员根据论坛形势发展需要,确定人数及选拔条件,考评及任免参照《管理团队守则》。(超版具体分工另定)。
第三十四条 版主负责版块的一切日常管理及相关事务管理,提高所属版块的交流质量,维护好交流的氛围,处理与协调好会员与论坛、会员与会员之间的关系。
第三十五条 管理人员其它职责
(一)版主应定期整理本版,对于违反本站文章管理方法的文章要及时进行删除;
(二)版主应将版块中认为是高质量的帖子及时收集整理起来, 经上报版区超版同意后表注精华甚至固顶,让网友可以迅速看到好的帖子;
(三)超版、版主对某些不恰当的回复进行编辑,涉及政治性敏感话题给予处理;
(四)超版、版主及时发现和删除广告帖、垃圾帖、对违反《条例》的会员提出处分;
(五)管理人员在删除会员帖子的同时视情节进行短信通知;
(六)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团队守则》。
第三十六条 版主失职的认定及处罚
(一)如果因管理不善造成本版不可收拾之势(如充斥争吵、重复及其它无关主题的帖子),视为版主失职;情节较轻的在会议室通报批评并扣除5点威望,情节严重的直接撤销版主职务;
(二)若自身违反,甚至用版主权限以遂行私人目的,有明显不公正行为、滥用职权及对其他会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被视为严重失职, 违反此类规定,直接撤销版主职务;
(三)所有密码如有外借或互借现象的,一经发现查实,立即撤销双方版主职位,并且永不录用;
(四)版主之间因为私人恩怨而导致双方进行人身攻击的,对初犯并能及时收势的作警告处理,对不听劝告继续攻击的版主作撤销版主职务处理。
(五)版主15天不参与版区管理,连续1个月不在版块出现的,事先也没请假的撤销版主职务,特殊情况另议;
(六)版主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版主会议室内的事件透露给版主以下人员知道,违反此规定的版主一经查实的立即撤销版主职务,永不录用。
(七)版主对论坛管委会成员的处理决定不服从、无理取闹甚至无端攻击管委会成员的,一律撤销版主,永不录用。

贵宾(VIP)会员的申请和撤销

第三十七条 贵宾的义务及审批程序


(一)贵宾的义务
第一条 贵宾是网站管理团队的重要补充和延伸,也是网站会员中的中坚力量,参政议政,实施监督是贵宾的重要职责和义务。一切以论坛大局为重,一切以维护论坛整体利益为重,一切以团结为重,贵宾不得把个人利益和私人情感置于网站之上。
第二条督管理团队的工作、不滥用贵宾权利。
第三条 贵宾实行申请制度,会员可以根据自身的表现,提出申请,网站根据会员的表现和贡献程度大小,决定是否批准
(二)贵宾的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网站不受理短信申请,达到申请条件希望成为贵宾的会员请以《xx申请贵宾》为标题到站务管理版主申请子版发帖申请(帖子里简单介绍下自己在网站的活动情况),帖子发表后即可进入贵宾申请的第一步程序。
2、审核:网站管理团队将会对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审核并批复,申请人只须随时留意版主贵宾申请版的审核批复结果,如申请人发现自己的申请表提交五个工作日后没有任何批复,请务必提出疑问,以防管理团队遗漏处理。
3、公示:经管理团队和广大网友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管理团队将会在版务公开版块发出正式公告宣布其获得任命。
4、撤销:贵宾不是“终身制”,我们希望您成为贵宾后能够合理使用贵宾权限,履行贵宾义务,一如既往的活跃在论坛各条战线,管理团队将会定期对贵宾进行审查,对于无故1个月以上不上本坛、只潜水不参与社区活动、不起到劝解并促进管理团队与会员的作用反而煽风点火危害论坛的或有其它严重影响本站声誉的网上行为的贵宾,我们将取消其贵宾资格。贵宾实行季度考核制度,每季度由专门负责贵宾事务的管理人员予以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清理。
第三条 申请贵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本网站的认证会员,注册时间6个月以上、在线时间100小时以上的;
  (二)为人公道正派,能够积极出面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管理层之间、管理层之间的矛盾。
  (三)主题帖子总量超过80个或者精华帖子在8帖以上,或者准确解决会员的求助帖子在30帖以上;
  (四)比较活跃,发的帖子质量比较高,并能够及时解答会员的求助;
  (五)能协助管理员和版主管理好网站,能给出一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网站未任现职,没有不良记录。
具备以上六个条件中的五个,且必须同时具备第一、第三、第四项的,可以申请贵宾,可以由超版以上作为推荐人。推荐超版必须在申请帖中按规定日期跟帖确认。注册时间可以适当放宽。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直接授予贵宾称号:
  (一)网站遭遇困难时候积极为社区解困,做出重大贡献的;
  (二)为网站做出重大贡献的版主、超级版主、管理员因客观原因辞职的。不能继续胜任可自动转为贵宾。对网站有特殊贡献的会员由管理员批准可以直接聘为论坛贵宾。为论坛提供重要资源等积极会员。也可以根据实际给予贵宾。但由于严重过失及违反网站管理制度被撤职的管理人员。视情节可以不转为贵宾。
第五条 贵宾的人数不得大于注册会员总数的千分之八,贵宾名额满员后,将停止受理贵宾申请。
第六条 贵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连续超过三个月未在线,且没有请假的(突遭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不可抗拒事件来不急请假除外);
  (二)长期不参与网站活动的;
  (三)故意发布违规帖子,警告不改的;
  (四)在网站挑起矛盾纷争,影响网站稳定的;
  (五)请假超过三个月或者一年内累积请假超过五个月的;
  (六)有其他应该解聘的情形的。

第八章 版主申请的条件和程序
第三十八条 申请版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人公道正派,无不良记录。
(二)凡是本论坛的注册会员,注册时间超过1个月的,均可以申请版主,申请警务区、娱乐区、站务区版块版主不得少于10个主题帖或50个回复贴
(三)两名以上版主(一名超版)推荐或自荐为有特殊才能的,可以破格录用,但是必须说明自己的特殊之处,或有经验者优先考虑。
第三十九条 版主考察、审批、培训、转正程序
(一)凡是符合以上条件有意申请版主的会员,首先到“版主申请”版发布主题帖子进行申请,申请帖子发布后,公示一周,会员以及管理人员(含版主、超级版主)均可以发表意见,形成统一意见后,由人事管理员审批工作决定是否授予论坛实习版主的头衔。
(二)考察任务由版区超版负责安排,考察任务为:
1)考察期为一个月,每日需在管委会专用帖子跟帖签到。
2)完成超版安排的其他任务。
(三)申请者获准实习后,用户等级为实习版主,接受必要超版培训,以实习版主的身份参与板块基本管理和论坛工作。
(四)申请者用户等级变更、认证由版区超版负责操作,实习版主培训事宜由版区超版安排和落实,实习期1个月,表现突出者由超版申请提前转正。
(五)实习版主实习期满转正考核内容为实习期间的管理量、发帖量、版区超版评价组成。
第四十条 版主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培训 ,以适应论坛管理及发展需要。
第九章 威望、贡献奖励办法
第四十一条 威望贡献奖励的对象:威望贡献奖励面对所有会员进行,凡是在本论坛表现突出、为论坛发展做出贡献的会员均可以得到威望贡献奖励。
第四十二条 威望贡献奖励分为日常奖励和月度奖励。
第四十三条 日常奖励威望贡献包括精华帖子奖励、建设性意见采纳后的奖励等,由各个超版进行规定,但是日常威望贡献奖励每次不得超过各2点 。
第四十四条 月度威望奖励的名额和奖励标准:各版块每月上报1--3名表现突出的会员,每名会员奖励威望贡献标准由各版块的版主决定,但不能超过5点,
第四十五条 威望贡献的奖励审批程序:
(一)日常威望贡献奖励可以由所在版块版主之间讨论之后报给分区版主做整合,整合好后负责上报该区的超级版主审核,审核同意后由管理员负责落实奖励
(二)月度奖励:各版块版主根据一月内该版块中会员的表现情况讨论产生要奖励的会员名单及奖励数额,并奖励名单报负责本区工作的超级版主进行审核(没有版主的,此项工作由负责本区的超级版主负责),超级版主审核后将该区所有的奖励名单集中上报管委会,经管理员审定奖励名单。
第四十六条威望贡献作为贵宾和版主申请的重要参考条件。会员对奖励有异议的可以向本分区超级版主举报;
第十章 勋章奖励办法
第四十七条 勋章颁发面对所有会员进行,凡是在本论坛表现突出、为论坛发展做出贡献的会员均可以得到勋章奖励。
第四十八条 勋章奖励分类
(一)日常奖励:分为社区活动奖励、突出贡献奖励、建设性意见采纳后的奖励等。
(二)会员自主申请奖励:适合勋章申请条件可以。自行领取。
(三)年度奖励:社区奖励优秀、嘉奖先进。
第四十九条 勋章颁发及摘除说明
(一)身份勋章由管理员根据会员在论坛的身份等级,颁发给符合条件的会员,会员原有身份等级免除的,将予以摘除。
(二)版区勋章实行等级递增制外,获得勋章后一季度中不再符合奖励条件的,将予以摘除。
(三)社区奖励勋章、建设勋章,由管理员根据会员的贡献情况审核颁发,当会员离开论坛或有重大违规情况将予以摘除。
(四)社区活动勋章由网站、版区、版块策划的活动,均可以根据勋章种类及活动方案申报勋章,活动结束后由管理员审核颁发获奖者勋章。获奖者离开论坛或者存在违规现象的将摘除勋章。
(六)超级贡献奖勋章由管理员根据会员在论坛的等级、贡献予以颁发,仅限管理人员留念。
(七)论坛勋章实行循环奖励机制,即不重复颁发,活动奖章在奖励后,到第二次举行此活动时自动收回;在颁发年度奖励勋章时将对上季度勋章予以收回,管理团队成员退职后,仅享受贵宾身份勋章,其余勋章管理员将予以回收。
(八)勋章获得者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违反社区规定的将予以摘除勋章。
第五十条 勋章颁发的审批程序:
(一)日常勋章奖励中的社区活动、突出贡献奖励,可以由所在版块版主之间讨论之后报负责该区的超级版主提报,由管理员审核同意后颁发勋章。
(二)年度奖励:论坛每半年或一年举行一次评先树优活动,根据评选结果,由管委会审核,管理员颁发勋章。
第五十一条 会员对勋章奖励有异议的可以向本版区超级版主举报;如果对本版区超级版主答复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管理员举报。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规定的数字均包含本数在内。
第五十三条:各版主、分区版主、超级版主根据本条例结合板块实际制定本版实施细则,但不能与本条例的原则性规定相冲突,并应报社区管委会讨论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由社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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